jean3760 wrote:確實如三樓所說在沒...(恕刪) 不好意思。小弟再好奇詢問一下。所以沒標線的情況,因為標線不存在,所以車道不存在,所以前車也就沒有所謂變換車道的事實,故不需注意後車。以上都為真時,意思是,車道存在時,前車變換車道時才有注意後車的需要?!小弟的理解,這樣對嗎?!感謝大大的回答。小弟會修正自己的常識。
jason 567 wrote:你可以再快一點撞上...(恕刪) jean3760 wrote:確實如三樓所說在沒...(恕刪) 不好意思,兩位大大,小弟突然有些有點奇妙的問題想詢問二位。小弟其實有拿"路口變換車道"去喂狗,得到的結果,的確跟小弟的原本心中的常識不太一樣,但也沒有百分百驗證二位的說法正確。可能是小弟沒有很仔細每一個結果都詳細看,也可能是看得不夠多。先謝謝二位的回文,讓小弟知道小弟的常識,只是小弟自己以為而已。畢竟常識有被推翻的可能,心中多少有點不太服氣。反反覆覆看了影片,突然發現,有些有趣的問題可以跟二位大大討論。影片中可以看到,小弟開始閃避的時候,凌志才剛進入有標線的車道,而且頂多才佔半個車道。1。如果小弟開快點,仍是後車,但進入有標線處,如果小弟佔比較多車道,這時路權誰比較大呢?!2。如果小弟開更快,變成跟凌志併行,同時進入車道標線,這時路權誰比較大呢?!3。如果小弟再更快,變成凌志前車,這時路權誰比較大呢?!4。小弟閃避時,其實反而比廂型車更早進入有標線的內線車道,這意思是,小弟是前車,廂型車是後車,有擦撞,反而是後車肇責大嗎?!只因為小弟是在無標線路口變換?!(4有點難擦撞,除非小弟急煞,這題好像有點多餘了)以上4題,小弟都會覺得是小弟要負較多責任,畢竟都是故意為之。1,2應該還可以說小弟是後車擠前車,但3,4呢?!這時只論前後車感覺有點怪。很想知道實務上通常會怎麼去判斷~所以請兩位大大幫小弟解答一下。謝謝。
changpei1017 wrote:沒標線的情況,因為標線不存在,所以車道不存在,所以前車也就沒有所謂變換車道的事實,故不需注意後車。...(恕刪) 你無法舉證他沒有注意後車事實上他只要在法院上說他變換車道前檢查左後方是沒車的就好你的影片剛好是他的證據。
danyshih wrote:你無法舉證他沒有注...(恕刪) 大大這個角度很有說服力。自己又反覆看了影片,發現浮水印擋住,無法準確判斷該車何時開變換路線。又反覆看了原始影片,自己的看法是我變換完成後約1到2秒發現該車路線偏移。的確很難證明對方沒注意。謝謝大大的角度,收獲良多。
路口沒有劃設車道線,因此多數警察會認定沒有變換車道的問題,而路口檢舉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也不會成案,有時我在想如果過路口45度角斜著開會不會怎樣?仍然沒有變換車道的問題嗎?路口車禍追究肇事責任的時候,斜對角開是不是同樣沒有違規情事?
c.c.0110 wrote:路口沒有劃設車道線...(恕刪) 哈。大大的例子太違背人性了啦!應該沒人很想被撞吧!不過有幫大大想到另一個例子。內線路口搶快右轉,被外線直行撞上。小弟也很好奇,這種情況,前車在無標線路口無敵還成立嗎?!如果不成立,那路口變換車道,前車真的沒有義務注意後車嗎?希望能有實務經驗的大大,不吝賜教!!!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