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巷子口沒畫紅線,違停是否可檢舉?

用針刺破他的輪胎
clive220056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我家巷...(恕刪)

bob12156 wrote:
有一天天上掉下一塊像磚頭的隕石,剛好掉在那台停在門口的車上...(恕刪)


哈哈 隕石果然比警察有用多了, 尤其是人造隕石....
我用簡訊報案檢舉過沒畫紅線路口違停
連續檢舉好幾天該車仍然不為所動
終於有一次承辦員警回電給我
一直跳針說那裡沒紅線他們不能開單
我試著解釋法規但他仍然持續跳針

我說沒關係我不為難你,你辛苦了
掛完電話去找出內政部警政署的法令解釋
再次致電派出所告訴他可以自己去查
之後那台車就沒再停那裡了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504&p=29&f=

clive220056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我家...(恕刪)
1.轉彎處10公尺無論有無紅線,都不能停車
試試拍照檢舉

2.每次出門前
打電話給警察說妨礙通行
請對方移車(大部分是不會開單)
早上出門請對方移車
晚上回家請對方移車

3.趁對方沒停時
停他的位置
然後幾個禮拜不開
你可以看一下文章喔
http://blog.udn.com/7b5a75d0/108906022
法令訂在那邊
我目前也都是遇到沒紅線就不辦事
跟交警講出法條,仍然說沒紅線,連到現場都不想

只好檢舉交警怠惰~~~

clive220056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我家...(恕刪)


問過警政高層,即使巷口沒劃線,
巷口違停一樣可開單,
只是當地 police 的執法方式吧~~~~
有關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考其立法意旨,乃係考量交岔路口多為汽、機車轉彎通行之處,若許停車,勢必影響不特定汽機車駕駛人於交岔路口轉彎通行時前懸視線死角之安全判斷,妨礙車輛之進出及轉彎,對交通之往來順暢顯有影響,足見此情形,乃法律明示禁止停車之方式,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線、標誌,倘於交叉路口10公尺內,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標誌,無非加重提醒、督促駕駛人注意(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751 號裁定意旨參照),如有違規停車當依上揭規定處理。

clive220056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
我家...(恕刪)


沒劃紅線
那有沒有畫白線?
有劃白線只要車身超過白線佔據車道
就可以檢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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