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禁行機車」規定,改以「車速分流」.網路請願活動開跑!

高速公路可採車速分流,因為只有一條直直的路
市區道路有要左轉的,右轉的
何以保證內側車道可以以最高時速行駛?

屆時騎在內側車道的時速未必會比外側快吧?

就算開放了內側車道可行駛機車
當碰到要左轉的車,機車是不是又要切到中間車道
那這樣跟碰到右轉的車要切到中間車道有何差別?

還有開車的朋友,有誰沒被機車從後方追撞的經驗
機車騎快真的很危險,你敢保證你一輩子不會撞上別人?
假日跑106北宜等,都會有重車或小羊出事
通常下場都很慘
我比較想知道開版主是否持有汽車駕照
如果只是騎機車,而不瞭解開車的習慣駕駛方式
讓這樣的討論只會流於鄉愿而已




on9558 wrote:
改採「車速分流」我想...(恕刪)

目前道路上都有規劃左轉右轉車道
這樣就可以配合車速分流做車流跟車速管理
左轉請走最內側,右轉請走最外側
直走請避開這兩個車道
但是目前的分流管理中
常常都是機車只能走最外側
可是偏偏最外側是最亂的車道
前面汽車要右轉
如果不違規機車就要跟著他龜爬
如果前面有公車機車就要等公車離開才能走
如果前面有橫向車道的車要轉進來機車又要被擋住
如果前面有人邊開車邊找路
一路20,30龜爬,不違規的話就要跟著他龜爬
結果一台汽車擋住10幾20台機車
塞在一起的時候有人會說機車都擠在一起真危險
機車為了順暢跟安全
走上內側禁行機車道
馬上就有人說機車都不守規矩
機車只要很小空間就能通過
就會有人說機車都亂鑽
怎麼做都不對
這就是政府的手段
政策打壓兼抹黑
政府官員因為都坐汽車開車
所以認為機車是落後的象徵
機車騎士都是賤民
為了除之而後快無所不用其極
連機場都不能去
跟禁行機車一樣除了對岸外世界僅見
你的看法是有問題的,高速公路也沒有一直保持在法定速度,何必要這樣曲解呢?沒人規定一定非要最高時速,高速公路九成九都是汽車也常塞,還不是常常沒到限速標準。

所謂『車速分流』是最高時速達不到法定標準,不能走。

augheck wrote:
高速公路可採車速分流,因為只有一條直直的路
市區道路有要左轉的,右轉的
何以保證內側車道可以以最高時速行駛?

屆時騎在內側車道的時速未必會比外側快吧?

就算開放了內側車道可行駛機車
當碰到要左轉的車,機車是不是又要切到中間車道
那這樣跟碰到右轉的車要切到中間車道有何差別?

還有開車的朋友,有誰沒被機車從後方追撞的經驗
機車騎快真的很危險,你敢保證你一輩子不會撞上別人?
假日跑106北宜等,都會有重車或小羊出事
通常下場都很慘
我比較想知道開版主是否持有汽車駕照
如果只是騎機車,而不瞭解開車的習慣駕駛方式
讓這樣的討論只會流於鄉愿而已
...(恕刪)
( http://home.anet.net.tw/newpower/sos/index.html )交通部信箱(motceyes@motc.gov.tw)
而且開放之後,內外側都有機車
兩邊也都碰到各有要左右轉的汽車
那兩邊的機車是否都要切到中間車道

這樣不是兩頭亂嗎?內外側都要切進中間車道
加上中間直行車,請問中間車道的車該不該讓你先切進去?
這樣的情況提出『車速分流』意義何在?

請解答這個問題!

PS!我不反對廢除禁行機車
但須提出有效配套方案
而且最重要的幾點:
1.你守法,那不守法的機車騎士怎辦?
2.全台騎機車變換車道會打方向燈的有多少人
說到高速公路去的人也未免想太多了

這個行動很單純

就只是要中止不合理的道路分配

讓機車在路上也能跟車子一樣

左轉就直接到最左邊車道

右轉就到最右邊車道

不需要待轉

也不需要被壓迫




不過我個人更遠的想法是

1.統一駕照的考試內容

2.不同的車種以不同的路考來分

第一點是為了讓全部在路面上的使用者能夠互相了解
不管是大車小車~且能夠提高考照門檻

第二點就為了證實你有能力駕駛某些車輛


不過一切還是空談~歡迎討論
我喜歡研究車~
機車本來就有權力行駛中線直行。
( http://home.anet.net.tw/newpower/sos/index.html )交通部信箱(motceyes@motc.gov.tw)
說到這裡,以前本來就是這樣
沒有分機車汽車的
機車都可以直接左轉

除特定道路,大部分道路都可以騎機車
為何變成現在這樣?可以問問你家的長輩
機車兩段左轉有無降低肇事率
答案是有的
光這一點要在交通委員會上反駁就行不通了
機車想要直接左轉,這一條恐怕是很難改了

禁行機車在某些道路的確是可以放寬的

on9558 wrote:


改採「車速分流」

我想是不可能

現在政府是用「車種分流」

「車速分流」沒一定的標準

台灣有幾百萬輛機車,很難管控


隨便一台150的機車

極速就可以到100km

是不是可以上高速了呢


感謝前輩的意見,提醒小弟政府最在意的一件事:如何「有效」的「管理」。

以管理的角度來看,愈是讓人容易遵守的規定所需支付的監督成本愈小,因為「不遵守」的人是相對的少數。

舉例來說:機車禁止行使高架橋 ( 例如台北市的建國高架橋 )

騎士要尊守這個規定很簡單,不要騎上橋即可,也因此執法上很容易,也就是「有效」。




相對的,愈讓人難以遵守的規定所需支付的監督成本愈大,因為多數人沒辦法遵守

在我的認知中,台北市平面道路的「禁行機車」就是屬於這個類型。

因為我只要一個不小心就會騎上禁行機車道,而且多數時是非得騎上去不可。( 原因很多,先前已討論 )



以政府的角度來看交通,「超速」所造成的違害要比「跑錯車道」更加嚴重

所以抓 「超速」、「飆車」才是重點所在。

而且重點是「超速」、「飆車」是駕駛人自已的行為,被抓通常是無話可說

騎士騎到「禁行機車道」往往是被迫騎上去,被抓就是滿肚子火。


So...我主張終止「禁行機車」、而不是「解除市區速限」

給您作參考。

on9558 wrote:
改採「車速分流...隨便一台150的機車
極速就可以到100km
是不是可以上高速了呢...(恕刪)


管理得當,沒什麼不好吧?


augheck wrote:
而且開放之後,內外側...(恕刪)


不知您問這問題意義何在?
如果是三線道,有左右轉汽車,
直行車不管汽機車不是都要走中線嗎?
這和禁行機車有什麼關係?

難道您是指中線應該禁行機車?
那為何不禁行汽車?
因為汽車不亂嗎?
您又以為是為什麼左右車道都堵塞???
這只是突顯汽車很擋路,應該被禁行.

為了不重複回文,我加在下面.
待轉的問題,這只能說是因為汽機車過多.
汽車不可能待轉,可是有迴轉道,
可是有很多汽車依然無視,相信大家都清楚吧.
augheck wrote:
而且開放之後,內外側...(恕刪)

沒要右轉走外側幹麻
如果是一直直走
就走內側就好啦
如果是單向三線
也不要走最內側就不會碰到要左轉的車了
而且開車走最內側看到前面有要左轉
不也是要往外換一個車道?
那那個車道的車要不要讓你跟是汽車機車有什麼差別嗎?
難道看到要換進來的是機車就死都不讓?
況且人家也沒有讓給你得義務
只能打方向燈等有空間才換
這跟是汽車還是機車有關係嗎?
總之
如果取消禁行機車
就是
汽車正常怎麼走
機車就怎麼走
換車道打方向燈,轉頭確認,保持車距

p.s.
為什麼別人亂騎車
結果懲罰規矩的我不能有合理路權
如果今天開車的聖人們因為別人不守規矩而被到處限制
恐怕今天要連署的就是開車的聖人們了
政府要是負責任的話
應該是嚴逞危險駕駛
而不是因為有人危險駕駛而來限制守法駕駛的權利
這樣台灣永遠都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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