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一開始卡位卡的很漂亮
遊覽車根本沒機會
到後面沒繼續堅持下去就被遊覽車趁虛而入了
瘋子才會在高速公路上搞這種東西,大型車輛輪胎一爆,你這鐵殼不知要噴到哪裡去.

還有你跟前車安全距離不到20米是怎樣


原來這就是交通部要的可以上國道的素質
redmoon wrote:
樓主這看起來沒什麼問...(恕刪)


你這個case
你車頭明顯有打左為閃避他
可以用第43條第1項第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罰則為: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因為我也是遇到跟你一模一樣的情境,我也打左 差點自撞護欄
我用上面的去檢舉有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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