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禍,雙方皆已提告,分享偵查過程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按照車禍後續處理,...(恕刪)




覺得你好厲害👍
我一開始跟你算的差不多
但是對方理賠員只願賠償7-8萬左右吧
因對造有保險所以都交給保險處理
後來調解過程中有些不愉快
所以肋骨斷4支要求35-40
我有問過律師他有給我一個他覺得可以的理賠金額範圍

目前當然是能和解就和解
不能和解的話就只能花漫長時間去見識開庭審理過程

喬治奇摩 wrote:
檢座很忙的,你們如...(恕刪)




謝謝,我了解
可能沒去過法院沒見過世面
所以當下感覺檢察官不是在偵查而是像法官一樣在定罪
事後覺得當下沒替自己辯解覺得有點嘔
才會抒發順便分享在偵查庭的過程讓可能還沒開偵查庭的人知道,不是在初判表上無肇事因素就站的住腳

ytit3603 wrote:
刑事庭要本人出席。...(恕刪)



我文中有提到對方也有受傷
有受傷才能提告呀
現在我只有初判表無肇事因素
但還是要等車禍鑑定報告出來
樓主神邏輯
年年繳保護費卻不要保險公司保護您

Lisahsia wrote:
因為對方只有輕微受傷而且認為車子只有輕微刮傷所以她沒修理,我沒出險⋯⋯
J/C wrote:
樓主神邏輯年年繳保護...(恕刪)


+1
有保險卻不用?
J/C wrote:
樓主神邏輯
年年繳保護費卻不要保險公司保護您

Lisahsia wrote:
因為對方只有輕微受傷而且認為車子只有輕微刮傷所以她沒修理,我沒出險⋯⋯


※因對造有保險所以都交給保險處理※
換成是我,我也會是這樣啊,
都繳了保險費而且遇到一個不出險只會開口要一大筆現金的人,我也是雙手一攤讓保險公司去喬了,不然繳保費是做公益嗎?

對啊,看完落落長的抱怨檢察官內容
結果是對方有出險,阿你自己耍寶不出險
你如果出險就由兩方保險公司先喬
他們會看初判表誰的過失多
然後決定由誰出錢(合理的理賠金額)
你說開口要35-40萬
又說因為懷孕的關係怎樣怎樣
想必醫療單據也沒多少金額
(因為沒有開刀或手術)
八成連去復健也沒有
這樣憑空要保險公司拿錢出來賠你
一般在沒有3萬以上的醫療單據來說
有個7~8萬算是行情了
(一般醫生願意開專人專責照顧一個月,
強制險可理賠36000,
再加上看診、復健次數如果多的話,
往返交通費上限也有2萬,
假設有住院一個禮拜,一般單據也有2萬左右
)
在拿不出來醫療單據的情形下
試想對方理賠員報告要跟公司怎麼寫?
肯定寫不出來嘛!
和解又談不下去只好上法院走法律程序了
建議你趕快想一個對方願意賠的價格
和解和解就好
不然我看你短時間也拿不出來什麼醫療證明
拖越久吃虧的是你自己
檢查官不是服務業.語氣可能會不妥.
多一案不如少一案.
賠償談不攏.樓主已經找律師.

準備好出庭資料(證據).與事件發生後,衍生的所有費用單據.
誰對誰錯.賠多少給法官去審理.

給樓主一些信心.舉例周遭發生類似車禍民事
約一年前.無肇責.和解要求對方60萬.和解不成.後續法官判80萬+5%利息
上周入款.case結案.

Lisahsia wrote: ...所以肋骨斷4支要求35-40...(恕刪)

其實這樣算很嚴重了,
況且你又懷孕,
不過,你沒住院?
你是家庭主婦,沒有在工作?
你要求的35-40是指不含強制險的理賠?
住院如果要求單人房,再加上後續的醫療,
然後加上薪水損失和你說的精神上的賠賞,
對方只想賠7-8萬其實有點誇張!
但如果35-40是扣除強制賠醫療的錢,
這樣應該就很拼了!
依照目前交通事故肇責認定,

所謂未注意車前狀況,是看你在看到車禍狀況,到撞擊發生這個時間差,

你對於車禍所做的反應,一般會被判有未注意責任,大多是有反應的時間,

卻沒有做相對應避免事故的動作,如有剎車閃避就不會有過失,

如果初判表寫你沒有肇事因素,應該就是依據妳的行車記錄器畫面,

對方衝出來的時間很短,而你也已盡力去煞停或是閃避,

才會對方僅僅是小腿擦傷,而你肋骨斷四根,

因此這個就算送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結果應該也是雷同,

你並不會有過失傷害的罪責,所以不用擔心上法院,

只需將你所要的賠償一條條詳實列清楚,

就交給法官去判吧!

因為受害者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使得檢察官用惡劣語氣迫使受害者放棄不至於浪費司法資源 原來可以這樣啊 學到了檢察官的邏輯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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