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後座掛娃娃…家長直接拿走留紙條?!???!

我把你的汽車用推高機搬到卡車上載走
再放一千塊在你的停車位上

這樣也很難構成犯罪?

要告絕對贏的

價格又不是雙方談妥,這跟強姦有甚麼不一樣

geoguide wrote:
事件可信度不高.

現場留500元是要怎麼留??

若是真的,家長算是奇葩,很難構成犯罪.

車主如果想提告,也是奇葩.


別人都奇葩,你最不奇葩


__alex112 wrote:
重機後座掛娃娃…家長...(恕刪)

教育小孩~ “有錢是大爺”、“花錢可消災”………真是悲哀,可憐的下一代
爸爸媽媽你好,
妳女兒太美了,我們想娶來當媳婦,我們原地等你30分鐘都沒等到。先放1包紅包當聘金,
你女兒我載走了。勿念勿找了。
但是若是要給我們嫁妝,可以再連絡。

hdc_tw wrote:
爸爸媽媽你好,妳女兒...(恕刪)


申命記第22章28、29節22:28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他行淫、被人看見、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會留紙條並付500元 已經算有點品了

沒遇到直接偷走啥都沒的
現在爸媽都不帶小孩讀西遊記啦?
這跟豬八戒路過高老莊強娶民女有87%分像
就算是lover最後還是會over就算要fuck起初也要有fu就算是believe中間還是有個lie

geoguide wrote:
事件可信度不高.
現...(恕刪)


車主何來不能提告? 別人都奇葩你最不奇葩^^

resetchen wrote:
申命記第22章28...(恕刪)



哇靠 基督教真爽 只要拿一筆錢就可以合法的強X民女 還可以娶回來當老婆

查了一下 五十舍客勒銀子 大約是110美元 可以買兩頭牛

娶什麼外配 只要有110美元 所有的女人隨你挑

我也要去信教了...

__alex112 wrote:
重機後座掛娃娃…家...(恕刪)

農場文啦 ~

停車前先照一張相片 .... 等人來拿 ?
geoguide wrote:
事件可信度不高.

現場留500元是要怎麼留??

若是真的,家長算是奇葩,很難構成犯罪.

車主如果想提告,也是奇葩.


告是一定可以告

但問題在於要告什麼

竊盜的話要看對方有沒有構成要件...也就是對方有沒有犯意

如果有留下符合社會普遍價值判斷的金錢,則可謂其沒有犯意,竊盜不一定會成立

可參考過往案例 收攤後拿人水果有留錢,婦人竊盜不起訴

當然如果你騎走機車然後丟500元這肯定不行,與社會普遍認定的價值相差太遠

回到本案,如果竊盜不成立這時候可以往社會秩序維護法「強買強賣」的部分考慮

社會秩序維護法六十八條第三款訂有「強買、強賣物品或強索財務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的罰則


不過這都要看檢察官如何認定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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