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車損糾紛~想問有沒有類似經驗的大大分享一下該怎麼處理...

YenJle wrote:
對呀 我就是不想這麼...(恕刪)

私人停車場 民事賠償
警察無權介入
但如果是“毀損”的話 算是刑事案件
屬告訴乃論 你告了 警察才有立場幫你找人

冬天的熱帶魚 wrote:
轄區吃案的很多自己...(恕刪)

打電話打完我再去警察局嗎,叫我在進那間警局我有點懶懶。問的那個看起來就在耍廢 手機還在掛遊戲 愛理不理。
打完電話他會自己聯絡我進警局嗎

要夢 wrote:
私人停車場 民事賠...(恕刪)


想告警察應該也不會給我告。他都表示自己去民事處理別再來警局了

YenJle wrote:
打電話打完我再去警...(恕刪)


打電話把事情發生跟轄區報案經過
跟陳情中心承辦人員說清楚
他會教你怎處理
並會留你連絡資料
待承辦人員查證後
會有人主動連絡你
以前有類似的事件,還好承辦警員夠熱心協助調閱路口監視器,才找到肇事車輛得以賠償。

魯夫2013 wrote:
以前有類似的事件,...(恕刪)


真好 我運氣不好遇不到那種熱心員警
遇到的都是一些阿斯芭樂的警察

真的是看警察要不要幫我而已,真的爛 真想申訴員警可是好像又沒甚麼理由申訴他
停車場糾紛市民是沒錯..但也是要請警方立案調出對照的車籍資料..並製作筆錄..移送給地方法院辦理...以後就是你與對方與院方之間的關係
一、首先,先說一下,民事案件警察是不處理的喔,當然如果你要提出告訴以刑事案件請警方受理不是不行,警方仍會接受報案並依刑事案件程序做處理,只是如同你文中提到,若你無法證明對方是故意的話,那你如何讓法官相信對方是故意毀損你的車輛,來做對方有毀損罪之認定。再者,當你請警察依刑事案件受理了,因而找到車主,最後結果是以民事和解來收場,那你想偵辦這案件的檢察官、法官(不是警察喔,警察只負責移送,沒有決定案件是否成立的權利)最後會如何對你提出公訴呢?(沒錯,是公訴喔!因為刑法第169條誣告罪有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你認為你透過刑事告訴案件來找出對方時,是否已觸犯本罪呢,而且恐怕罪證明確喔!)

二、這案件建議依民事程序來處理,首先個人建議你可以透過法院所設立的調解委員會來處理,只要有車牌,那麼基本上調解會可以發文給監理機關調取車主資料後通知雙方到場來調解,如果仍無法處理的話,你就要依一般民事程序請民事法院作裁判才能有最後結果,當然你可以把走民事程序所產生的費用全部加入到求償的金額之中,只要合理,相信法官都會判給你,但真的要走民事程序,你就必須要有要相當時日的準備了。
警察憑什麼通知對方,一點強制力也沒有,搞不還還被酸不來能拿我怎麼樣
正確做法是去法院提民事告訴,法院會請有權力查車籍的單位查詢,再通知對方出庭
不是像你說的警察直接把對方找出來

irving777 wrote:
一、首先,先說一下...(恕刪)


樓上兩位大大感謝你們..大概知道怎麼做了
就是當下問警察民事該怎麼處理,警察卻轉身弄他的東西,我問一句他屁話一句
我連對方是誰都不知道 才那麼氣
原來有車牌可以請調解委員會找到對方,上了一課
這樣找到對方我才有辦法再繼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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