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們,莫要再忍了!裝個記錄器檢舉想停就停的蠢蛋們!


Jack 你好棒 wrote:
代樓主回答您,送'...(恕刪)


了解,感謝說明.

但我個人經驗感覺,真的都是看員警的自由心證.

以我最近一個案例,在一個禁止左轉的十字路口,路口上方也有禁止標誌,這台車在路口要違規左轉,路口又是有一點左彎,

導致後方車輛大堵車,所有車輛都要右切閃他,那我就只好檢舉他了.但我經過他車時他還沒轉過去,結果警方回覆事證不明確......

又沒成案了.


dylan_fjshih wrote:
這些駕駛大爺們想停...(恕刪)

好清晰喔!行車記錄器解析度不錯喔!
請問這樣有辦法檢舉併排嗎?
還是只能送樓主說的300罰單?
跪求有經驗的教學

台北市,市民大道中山北路口(建保局那邊...)
各位開車大爺...真的別臨停那裡
對其他用路人,很危險很危險很危險
而且往前不到50公尺就有停車場...



pp5542 wrote:
請問這樣有辦法檢舉併排嗎?...(恕刪)


要玩就玩大的
反正不是你付錢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P大
這種我就送臨時併排停車
只要清楚的話
試試


申請釋憲好讓民眾不能檢舉牠違規? 牠不如去給狗幹!
想退休的人 wrote:
但我經過他車時他還沒轉過去,結果警方回覆事證不明確

沒錯啊,

他沒轉過去,在車上睡死了,過個10分鐘後醒來,又直行走了,

您沒看到最後,怎知他有違規左轉 ?

他沒有,

但是他違了另外一個規定,

"快車道違規臨停",罰 600,也不錯,



只要停下不動,

您往前超越時,慢慢超越,可判別前方空曠無車,

整個過程有超過 6、7 秒,即可成案,

送違規臨停,輕鬆好成案,

不用跟員警爭論,




若是斑馬線臨停、公車停靠區臨停、併排臨停,都是罰 600,多收個幾張,就會痛了,



所以我都送違規臨停,

輕鬆簡單,多送件,螞蟻也能啃大象。
讚讚
檢舉臨停就是讚

dylan_fjshih wrote:
這些駕駛大爺們想停...(恕刪)


功德無量!
裝個記錄器檢舉
裝個記錄器檢舉???????


>>> 轉角停車的應該

想退休的人 wrote:
了解,感謝說明.但...(恕刪)


這個用快車道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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