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ng17 wrote:剛剛看新聞看到,10月1日開始,騎電動機車必須戴安全帽,並且速限不能超過25公里/小時。 10月1日開始,騎「電動自行車」必須戴安全帽,並且速限不能超過25公里/小時,所有電動自行車原廠的設計就是不能超過時速25公里,這是法律所規定,除非自行改車。拜託你看清楚好嗎?別發廢文。
sking17 wrote:剛剛看新聞看到,10...(恕刪) 電動自行車在法規是歸在慢車類,免執照免領牌,有動力及速限一般機車在道安規則內是歸汽車類,電動機車馬力,油車排氣量及最高時速作分類,就需領牌及執照才能騎乘小時候不讀書長大當記者
電動自行車/電動機車?! 傻傻分不清楚!!戴安全帽開罰,這倒其次, 為了多幾公里的續航力,不開大燈,亂闖亂鑽, 才是可怕的地方..話說回來, 電動機車攔下來,如何準確判定有無改裝成時速可高於25KM/H ???? 該不會像柯阿北講的: 有政策有法令,執行力有問題..
不只汽機車、"電動車"也將納管,明定若騎超過25公里罰9百到1千8,擅自改裝車輛可罰1千8到5千4百元,沒戴安全帽也可罰3百,新制預計十月上路,另外年輕人愛玩玩過頭也得小心。請看完全文吧, 其實是作者自己筆誤, 誤導性很強.
不只汽機車、"電動車"也將納管,明定若騎超過25公里罰9百到1千8,擅自改裝車輛可罰1千8到5千4百元,沒戴安全帽也可罰3百,新制預計十月上路,另外年輕人愛玩玩過頭也得小心。請看完全文吧, 其實是作者自己筆誤, 誤導性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