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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獎金照拍 抓交通違規就是爽?大學生:用這招忙死警察
2019-05-25 08:00聯合報 記者劉明岩、林敬家、周宗禎、翁浩然、林保光/報導
交通部為避免交通違規檢舉浮濫或惡意檢舉,從今年元月起,對交通違規檢舉採「實名制」,但幾個縣市統計顯見實名制「嚇阻效果」不大,北市、南市還出現案件不減反增。因為交通類違規,扣除危險駕駛、逼車、蛇行與肇逃有獎金外,其它實質違規多未發檢舉獎金,有駕駛人形容檢舉不是衝著錢而來,而是抒發「不爽」。
彰化縣1月到3月仍有7420件檢舉案,比去年同期的9003件,只減少8%,顯見「實名制」後檢舉達人依然火力不減 。同樣地,台南市警方發現「專業」檢舉案件反而更多了,以檢舉案件最多的永康區為例,去年平均一個月近4千件,今年4個月下來,檢舉案每月多達5千件,檢舉最多的項目是違規停車,另有許多違規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等等。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組長顏三隆表示,交通違規實名制上路後,春節期間2月檢舉案為4.9萬件,4月檢舉量就達6.7萬件,顯見實名制並未阻擋有心民眾檢舉。
<<以下恕刪>>
現在有個資法,警察要是敢洩漏檢舉人的個資,就等著吃官司跟國賠,沒有哪個警察會為了一件交通違規這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