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0223 wrote:自2016年迄今,大重機事故已奪去17條寶貴生命(指事故後24小時內死亡人數)。 跟隔壁重機串寫過一樣的話2016到現在2019死了17人叫非常嚴重的話那今年光是被酒駕汽車撞死的就幾個人了??然後政府去年對重機態度是[一人肇事,全體禁止]面對酒駕加重刑責的民意聲浪卻是說[要保障酒駕肇事者人權]再比對曾有人發主題說平平是違規,為何現在只針對酒駕就像獵巫,對其他違規就輕描淡寫雖然他說的並沒有錯,但以現在的時空背景來講是我當然會覺得,酒駕這個程度就叫獵巫的話,那對重機又算什麼??就像去年高雄選前發生一堆紅黃牌被汽車蓄意撞倒,一堆人拍手叫好說甚麼騎重機會被撞就是活該之類的,死一個、馬路上就少一個社會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