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如果你是認真的說.....(恕刪)
台灣最高速限就是110
然後要罰區段時速低於120的
果然是作賊喊抓賊
支持區段測速
只是不知道是要罰誰
will7000 wrote:
解決方案
A:
1.速限建議再提高10Km/hr 到120km/hr
2. 在橫夸的ETC偵測跨欄 不定距離 不同車道同時掛標出速限區間 提醒駕駛人
人需要一直被提醒
如:
最內車道110~120
中線車道100~110
最外線80~100
A...(恕刪)







will7000 wrote:
B:
1.不然就學德國高速 很多路段
最內線是最高車速行駛 不限車速
..(恕刪)











will7000 worte:
至於什叫最高速限 只要無後車逼近 就一路爽開內線一路超車 即使你只開80km/hr
條件就是你一定比外線其他車道速度都快
然後有車逼近 就切到中線讓路 內線無車再切到內線超車
..(恕刪)
will7000 worte:
2.在不限速高速路段
即使你在最內線 開200Km/hr... 只要有後車更快
你一樣得切到中線 讓他先過
但他會降速等你安全切到中線後再超過你
..(恕刪)


will7000 worte:
A B 都有最重要一點
一律只從左邊超車 右邊超車都算違規
所以
1.左(內)線車道車速一定比你快 你要切入左(內)線 要讓車先過
2.交流道進來 你只能先禮讓最外車道的車先過 你再切進跟在後面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