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行人道才會真的清空給行人走?

k88s88l88 wrote:
單純就是檢舉人射後不...(恕刪)


看你打一堆好生氣我好開心
你們這些活該不停停車位愛違停的人
我看一台拍一台
最好讓我拍到你下車的樣子
讓你更開心收更大包的紅包

你們的違規
造就了其他用車人的不方便
少那邊頭頭是道
吃罰單啦
k88s88l88 wrote:
單純就是檢舉人射後不...(恕刪)


沒車位硬要買車不知道嘴甚麼

政府沒規定所以沒車位買車造成社會負擔就是超高尚的情操?

還是那些人本來就是以公共用地當做自己的車位為前提而買車的?

讓違停的爽了這摸多年,現在要糾正前反而還要先幫違停的解套? 這甚麼邏輯?
我可沒說該不該罰的問題,我說的是政府從收罰金中為了民眾做了什麼?

其次,我堅決支持買任何機動車輛都應該出具車位證明!!

騎樓不得請領車位證明,騎樓是供行人行走的

沒錯,就連電動自行車/電動車/機車/汽車/小貨車/大貨車/連結車/貨櫃車全部都要

而且透天/店面/大樓等騎樓不得請領車位證明,騎樓是供行人行走的

下次換牌照時一併處理,沒附車位證明直接報廢不得請領

這樣執行下來台灣起碼要報廢掉50%的車輛

路上車流直接暢通,路邊各種車位直接寬鬆

大家就不用再為停車而苦惱

只要專心檢舉行車違規的三寶駕駛就好
k88s88l88 wrote:
單純就是檢舉人射後不理,爽就好而已的哲學
把自己當成道德聖人,我呸!!
政府開完單收完罰款,然後呢?
解決停車問題嗎? 沒有!!!
把公用地改成停車場嗎? 沒有!!!
增設停車格嗎? 沒有!!!
還越減越少,以前十全路上的停車格跟現在起碼差了一倍
炮別人違規前,有沒有想過這是政府借刀殺人的絕招?
減少路邊停車格來增加民眾違規的機會,你就是助刀的劊子手之一
(沒有其他,就是你!!!)

買車附車位,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我車位好幾個,規定買車附車位起碼讓路上車輛少三成!!!
但是你想過汽車製造商嗎?
那些人養的起立委諸公們幫他們發聲,你又有甚麼?
正義??? 笑死人
你還是窩在自己的同溫層裡,看著有錢大爺根本不甩罰單(反正他們都有本事銷單)
然後讓苦哈哈的老百姓抽出血汗工作來的生活費來繳罰單
這就是你的正義???...(恕刪)


沒車位不會不要買車或是搬家喔? 笑死

哪一條法令有規定政府一定要蓋停車場給你.

一堆整排透天平房的那種,自家一樓不當車庫,把公共騎樓、馬路當車庫.

就算自家有庭院也不會當車庫,照樣把車停馬路
k88s88l88 wrote:
我可沒說該不該罰的問...(恕刪)


罰就罰了,還要政府幫忙做甚麼?

那超速罰單政府要做甚麼? 蓋賽車廠?

亂丟垃圾被開罰,政府拿罰金幫大家安排飯店式清潔打掃?
k88s88l88 wrote:
我可沒說該不該罰的問...(恕刪)



把罰金當稅金??

處罰你違規停車不改善,還要幫你找停車位?

有這種道理?
高雄有些透天有點奇怪
騎樓長度好像不足以停車
就像這次上新聞的十全二路
車子一停連外面的人行道也一併占用

只是住家都是認為騎樓是自己的
人行道是免費的
幾十年來省了不知道多少停車費
但是可能因此造成事故的社會成本等等
都不會是這些違停的人負擔

記得去年里長選舉前
那附近也有一位走在路上的候選人被撞身亡
若有人行道、騎樓可以走
他會走在馬路上嗎?
最後倒楣的是撞他的騎士(姑且不論他是否違規)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沒車位不會不要買車或...(恕刪)
我才懶得跟你們爭罰不罰的問題,又不是我付的錢
我說過癥結點不在罰不罰,是罰款的用意以及使用的方式
罰完就沒事?懲罰的用意只是為了錢?所以政府可以合理化所有處罰不用在乎用意?
那後面是不是可以設更多罰款條例繼續爽爽收罰金?但卻不知道政府為我們做了什麼?

我也說過每台車都該買車位(包含所有機動車輛,連電動自行車也在內)
我才不管店家甚麼的,買車位停車是天經地義阿!!

所以減少違停最快的方式,就是強制任何機動車輛都得買車位
沒買車位就不得購買任何機動車輛
已購買之車輛限60天內補車位證明不然直接報廢
這樣就可以還我乾淨的市容跟路況了

超讚
k88s88l88 wrote:
我才懶得跟你們爭罰不...(恕刪)


一個罰金、罰緩 都分不清楚的,還敢在這高談闊論 笑死人囉.

交通違規罰緩收入法律有明定用途,干蓋不蓋停車場屁事啊
louisno36 wrote:
當一下鍵盤手下面2張...(恕刪)


你說的完全正確

但別忘了,有時候不是不想畫停車格,而是有壓力,你知道的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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