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線上申訴還沒收到回覆(恕刪)
又過快2個月了
台東監理站跟台東縣警局還沒想出說詞嗎
總共快3個月了,行政訴訟的資料可以準備了
行政訴訟法 第 4 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
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
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
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認為第一項訴願決定,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者,
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