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30413 wrote:文長,請教各位先進,(恕刪) 一、代步費用但非營業車,是否可以要求租車?對方想怎麼要求都是他的權力,你要不要接受也是你的權利,兩邊談不冗就是由對方上法院告民事,在這條項目向實務上除非是計程車或是公司車這種生財器具,不然一班人上班的方法上了法院都會要你舉證是否除了租車坐計程車外沒有別的方式可以上班(騎車公車..),如果真的沒有任何方式法官才比較可能接受對方提出之租車或計程車之要求,不然一班都是被打很多折扣,所以這條他真的要求太過分就讓他去告吧二、對方車輛事故後修復並無影響安全性,鑑定車輛因事故跌價損失之鑑定費及差額的要求,是否合理?要求差價是有這種案例但是要認定價差很不容易,一班都需要法院指定之驗證單位去檢驗會照成多少價差損失然後裁判,但這很不容易且還要花費,所以這條一樣看你心意,要太多一樣讓他去告吧,基本上他划不來的三、因事故而對方稱再駕駛該車心裏毛毛的,不敢再開該車,而要換新車,但對方車齡也是近新車,且賣舊車買新車費用還要由我方補貼,這部分合理嗎?合不合理由你們雙方協調,我只會說要是我就讓對方去告,這種人沒事的能修好車就算偷笑了,上法院很難有啥好果子吃的四、若對方堅持自己的要求,不肯退讓,對方當日雖有就醫,但無外傷,回診幾次就結束了,但在談理賠時,就又說頸部還是會痛…是否請她提告由法院判決?這點我覺得還比較重要,因為這是傷害刑事,不然一但判下來就起碼是判拘役然後易科罰金(一天一千看判幾天給政府),所以才會有所謂的以刑逼民的方式.
a830413 wrote:是否請她提告由法院判決?,(恕刪) 如果樓主在賠給他由現在到老年的所有生活費用的話那就一切圓滿了?!又沒有重大體傷, 車子也可以修復, 還給了交通費, 這樣還不滿意?!那就真的只能請法官給個公正了....
現在的人真是貪得無厭逮到機會 一定要狠狠敲一筆 都不知因果輪迴 還是要還的老婆 kicks 新車才買幾個月 不到半年 高速公路塞車靜止被追撞 對方全責車子在裕隆原廠修了超過一個月了 現在都還沒交車原廠有給代步車 還是全新的替大也沒想過要和對方要求啥車子折損 更不要說頭暈那種鬼話了 有繫安全帶 根本不會有啥傷我們只要求對方把車修好就好 其他都算了不用理他啦 撞車賠錢 天公地道 其餘自己幻想的 不用鳥啦交通費不用給啦 修車廠會給代步車的
我個人認為1.如有車禍造成對方二手車價差額損失賠償沒問題,要賠多少,請交給法院認定,日後對方也比較無話可說2.對方要買新車,舊車賣掉換新車的差價,就不需要理對方,因為這是對方自己的決定,況且你文中有提到要賠償對方二手車價差額損失這件事你應該要分兩件事看待,不能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