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78NT12003 wrote: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恕刪)


這個還蠻好笑的~~他都會聽你的話加裝酒精鎖了~怎會不聽話還是酒駕? lol 這種機制有用嘛?
酒駕累犯三次以上,重考駕照前 ? ? ?

累犯三次 還給考駕照 ? 這太瞎了!

累犯就直接永久不得考駕照吧
並把健保納保權取消吧
不然真的還給他機會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你不尊重別人的安全與身體健康 就應該把你用健保看病的權力取消
此規定
不過是侷限於當事者身分購買的車
那若借名購車呢?? 職業是駕駛的公司車呢?? 租代購的呢?
還是支持唯一死刑
台灣不是一堆人用身分證開車的,有沒有駕照有差嗎⋯⋯
拖去鞭個幾下皮開肉綻的比什麼罰則都來的有效🤔,下次再犯前想到都會怕
對比政府對待機車族的態度
對酒駕真的很仁慈

機車族是一人肇事,全體都有可能被禁
酒駕則是一人肇事,還可以不斷給機會
2018面對加重刑責的連屬,還敢回嘴說要保障酒駕肇事者人權
更凸顯政府面對二輪族的態度就是講二輪命賤被禁活該

甚至日本對酒駕實施的連坐罰那一套規矩
在台灣還是拖到2019年初發生幾起重大酒駕事故
擋不住民意上的憤怒才心不甘情不願得修法

還好意思拖腳踏車(純人力腳踏車)的下水 <-現在騎腳踏車都可以被臨檢
交通部官員是以為酒醉還能正常騎腳踏車??
菊花都夾不緊,還覺得這樣的人能騎腳踏車,真TMD見鬼了


另外修了老半天,最重要的臨檢實施強制酒測就打死不修
馬英九多次修酒駕罰則,最大的漏洞就是警方無法要求強制酒測
現在民進黨明知馬英九留這個漏洞卻依然持續裝死
2018那一次慘敗真的還覺得台灣人已經手下留情了

現在會強制酒測的前提是有發生事故,所有當事人(駕駛)才要酒測
那怕是開火車撞到人,火車駕駛都得先做酒測,但大前提都是有發生事故
車子掛別人名下就好 有差嗎?
同意會酒駕的還會擔心沒駕照嗎?
買車不需要駕照知道嗎?
車也不一定要是自己名下的

真的建議酒駕致人受傷死亡者,直接鞭刑比較快
如果覺得行刑者有人權問題,現在機械手臂跟AI很發達
可以裝條機械手臂+鞭子去執行就可以了,法官按按鈕就好
RX78NT12003 wrote: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恕刪)


至少也跟上疫區
超過酒測值直接關14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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