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車無法罰 警抓再多也無感

stoak wrote:
噪音車無法罰 警抓再(恕刪)


真正危害生命安全的是任意變換車道 超速 違規停車
這些違規數量遠高於噪音車
即使違規條件明確 警方舉發的比例也不高
畢竟要開罰還是要有程序正義 一旦有爭議就會變成惡法
不論噪音或改裝都需要有客觀的條件
噪音是主觀的 有人覺得吵 有人覺得還好 甚至有人覺得好聽 沒有檢測值就不該開罰
改裝就更難 警察不可能對各家廠牌瞭如指掌 如果把原廠當成改裝開罰就GG了
現行的處理方式沒有甚麼不對
與其浪費警力去對一般人開勸導單 不如全力對付聚眾飆車 深夜鬧事
至於例行檢驗納入噪音那就更糟糕
即使是原廠無改 車齡一到可能就超標 最後只是擾民而已
開驗車單就夠了啦

拆裝排氣管+跑監理站都是需要時間成本
''聽說''以前的老學長抓到改裝車,都直接把改裝排氣管踹斷....
現在不就是第一次驗車拍照
第二次再被抓到檢驗時會抓上一次拍照的排氣管比對
如果檢驗合格但跟當下檢舉拍照時排氣管不同就會開罰不是嗎?
最主要還是源頭管控啦!
要馬賽道限定,要馬禁止銷售
不然就是做一個銷售排放噪音控管
超過或者可拆式消音器就不能銷售
個人也喜歡玩車,但這種不尊重其他人的駕駛真的很破壞觀感..
三寶太多危害生命

眼只能觀四面

耳能聽八方

太安靜在路上


危險。
stoak wrote:
噪音車無法罰 警抓再(恕刪)

我記得去年就是避免違規車主被檢舉,然後改回原廠管驗車驗完再改回來
現在改成被要求驗車後會拍驗車時的外觀驗完再貼合格貼紙
下次再被檢舉或是路上被攔檢,只要跟上次驗車紀錄外觀不同時直接開罰+再去驗車
但這效果就不夠好,要被檢舉或攔檢第兩次才會被罰
違停車無法罰 警抓再多也無感

標題改這樣也滿適合的

也沒看警察有在抓的
可以買排氣管為何不能改,

這些腦袋會這樣嗆你,

絕口不提產生的噪音。
rx7-94137 wrote:
我記得去年就是避免違(恕刪)

如果被抓兩次以後就能開罰也比放爛不管好。
現在板橋文化路最安靜的時候是星期6,日的上午飆仔夜遊補眠時段。
最吵的時候不一定。不過沒天凌晨時段恨不得外面能刮風下雨換得安靜睡眠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可以買排氣管為何不能(恕刪)

可以買沖天炮為何不能去捷運放?這個邏輯好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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