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0002 wrote:我朋友是特效師,有一張照片提交廠商,廠商嫌背景不好看,於是換個漂亮的被經貼上去,看上去就真的是去那裏拍的.我們不想人臉辨識被濫用,就是怕被蓄意誣告.交通檢舉理論也是依樣啊! 1.檢舉實名制2.被檢舉人回現場沒看到紅線檢舉人沒事變有事....何必自找麻煩呢你的後製檢舉邏輯其實很有問題,另外要無償後製到天衣無縫的時間與功夫.....
john0002 wrote:假設,我說假設:我只是表達開單應該是警察,而非人人可檢舉 難怪有人會把電影裡的特效當成是真的或是信以為真目前民眾向警察機關檢舉的交通違規開單的處理人還是警察怕你不相信貼一張給你看看右下角是舉發單位跟處理人民眾可以檢舉的法源早在多少年以前就修法了如果樓主是今年才回台灣躲疫情不知道的話是情有可原不然不要說這麼難笑的笑話好嗎?前幾年台灣破獲國際盜領集團靠的也是民眾的警覺心跟舉報不然國際犯罪集團哪裡可能在台灣栽跟斗?
地上有沒有紅線,不是違停的依據呀,地上有沒有紅線,各縣市政府都有造冊與公開呀,如果違規者收到造假的照片,去現場拍一張沒有紅線對照政府公開的紅線路段,不就知道了,唬爛造假誰都會,但是事實上沒有造假過,還有,發文的人你造假紅線檢舉有過,趕快在此發文,我捐十萬新台幣給你,趕快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