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是比較同意4樓的說法~~~兩方其實應該都有肇事責任才對。無牌照是一回事,違規停車又是一回事。況且紅線本來就是禁止停車,更不用講你是停放在紅磚人行道。這項違規是事實,你朋友應該也無從抵賴。所以VOLVO XC90提出告訴也是情有可原。我想應該也不是在推卸責任,只是希望有多一點的人來賠。**順便回一下樓上的,人行道的路權是給行人的,不是給你違停的,這是兩碼子事,所以請不要誤導大家。現在應該只能等待法官判決肇事責任的百分比吧。刑事的部分應該是不關樓主朋友的事,民事賠償部份只能希望法官能判輕一點or放你朋友一碼。有錯誤請改正...
acky wrote:我個人是比較同意4樓...(恕刪) 恩..收到只是覺得 這樣停車 明明就無辜 還被告感覺就是很差~~ 打抱不平平常停車 一定要有 停車格才敢停~ 拖吊車淑淑眼睛特別亮沒事不要亂停車! 乖乖的停到停車格內
lapdswat wrote:無照歸無照,違規停車...(恕刪) 剛剛問過當警察的同學他回答:得視現場狀況而定是否有責任;也就是說違規停車時是否有妨礙到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路權。意思是指有沒有佔用車道,如果沒有頂多吃個違停罰單而已。他看過照片後說~~難不成xc90也要借由人行道通行?所以算妨礙他的路權嗎?並指說:如果今天受傷害的是行人(因為佔用人行道)那我朋友就必須付100%的責任。不過我同學還是要我朋友收齊各種有力證據做證,以利法官釐清責任。
我比較好奇的是 前面貼的照片應該是事故之後如果事故之後的現場如上的話 那麼事故前的情況是否小貨車一部份車體是有在紅線外?(按照片上的擦撞力道來看的話 應該事發前小貨車會比較靠外側吧)如果都是在紅磚道上的話那可能贏面會比較大一點 但如果有在紅線外或紅線上的話那還是有侵占到道路的路權 這就比較麻煩了
米格魯 wrote:此事件經鑑定結果是箱型小客貨(左轉車未讓直行車)與volvo xc90(超速行駛約20km/h)有肇事責任,其他車輛因停在路旁故無肇責。恕刪) 這一切都看肇事責任你已經說你沒有肇事責任所以可以完全不用管讓對方去告"民法"不會強制你去開庭也不會叫警察去抓你大可放心甚至你可以告對方賠你因對方已確定有肇事責任如果你有受傷恭喜你你可以告對方"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並且一定告的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