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心態是見獵心喜, 嘿嘿, 汽車塞車走不了, 我機車很好鑽, 不知道就是因為有狀況才塞, 這是陷阱, 因此反而要放慢, 類似的事故太多了, 都是車陣中轉出來的車跟高速騎來的機車相撞。 事故多到應該列為必考題。asdfzcb wrote:撞得不輕,我在車內都(恕刪)
我本來以為騎重機應該多少駕駛觀念都會比較好一點 , 但這位也太 ............基本的防禦駕駛觀念都沒有 , 左邊路口的情況你根本看不到(縱使你是綠燈) , 還敢騎那麼快 ...... 哀 .......
我曾經被一個北科大車輛工程系夜間部的屁孩搞過,一樣類似情況,只是我是轉彎的機車,而且也在路口等很久了(不需兩段式),一樣是四線道(無分隔島的鬧區),我在路中心要左轉,對向有一台停著的公車擋住雙方的視線。他騎改裝勁戰直行騎到80,我看到他趕快閃,沒事,但他自己失控自摔,他能夠在路邊站三十分鐘等警察來,全程他都沒有坐下,也能自己走上計程車去醫院,居然要我賠60000,他去的估價的機車行老闆剛好我也認識,但他去了估了以後我才去找老闆,老闆向我承認估13000的單,至少有5000是不必要的,簡直是敲竹槓(因為他和老闆也很熟,要老闆多開)。我們事後找調解委員調解,委員建議我們8888和解,但他居然說和他開的六萬差太多,拒絕和解,但事實上委員私下和我說他還想說6666的,這個屁孩太貪心。之後這屁孩告我過失偒害,結果檢察官超混,居然說我做筆錄給的監視器影像資料,警察沒有燒進光碟內,導致她沒有看過就開了偵查庭,還好她也認為這屁孩在敲竹槓,她建議我們用10000元和解,我是不太情願,畢竟我給的影像檢察官沒有看,但我想上班請假出庭損失的錢都不只10000了,反正那屁孩答應了,我也沒必要堅持。之後檢查官要那屁孩寫一份切結書證明他放棄刑事'民事求償,本來一切都結束了,他離開偵查庭後,突然跑回來,大概是他媽媽告訴他的,居然要我也在切結書簽名,我真的很想告訴他,我不會像你這麼賤,只是檢查官在旁邊,我不敢講出來。屁孩居然怕我反告他,真是十足的小人心態。另外我和檢查官聊到,車禍真的是受傷的比較大,無論對錯,只要告過失傷害,就能以刑逼民,對沒受傷的一方非常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