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不成被對方告過失傷害

cheu123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今年過...(恕刪)


精神賠償40萬?對方是董娘嬤嗎?
哪這麼高的行情,說告你過失傷害,你老婆沒受傷嗎?也可以反告她傷害看看,說妳老婆因為阿嬤隨意變換車道造成懼怕上路,也跟對方要精神賠償,我老婆也因為車禍現在根本不敢開車上路,之前還被撞到失憶
受傷不是中彩票, 若對方是這樣的態度, 找律師討論上法院推翻才正確

雖然這件事肯定沒有完美的結果, 一定要賠對方金錢

但是沒必要讓自己的尊嚴被踐踏, 還有親苦賺到的藍色小朋友離家出走
Tan Wolf Xavier. Taipei, Taiwan.
cheu1234 wrote:
但這是我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所以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尤其對方索賠的金額又那麼高讓我們很緊張

所以想問問各位,我們這樣會賠到很多錢嗎


記得下次要保第三責任險 有保險公司幫忙處理

要先申請鑑定報告 (3000左右)+告對方傷害

釐清責任問題

很多人都不看路的...(第三責任險要保)

有收據的醫療用強制險理賠

其他給法院判...金額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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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朋友被撞(對方全責)也是骨折 對方也才賠60萬
在路上看到那種四輪的電動自行車真的要格外小心,還有真心覺得對方是獅子大開口,還是多看看判例直接去法院吧!!
先請問有保第三責任險嗎?沒有請趕快去保,若你有保的話,大部份保險公司會出,所以花小錢可以讓你發生車禍時省掉很多事。
上法院的話,民事部份所有賠償金額除了精神損失以外都要有單據才算數,法官會依證據去判,而精神損失也不可能判到那麼高,如你所說的約三成過失的話頂多賠到50萬*0.3=15萬,還要再扣掉醫療的部份可由強制險理賠,其他就是你要賠的。
刑事的話跑不掉,看法官判幾天,還要繳罰金給國庫才不用去關。
cheu123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今年過...(恕刪)

刑事部份,
過失傷害易科罰金頂多30000而已
最壞打算就是賠這三萬吧
cheu123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今年過年前老婆騎車上班,在十字路口直行撞上外側直接左轉的一個70多歲阿嬤騎的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依法屬於慢車的一種,不能進入快車道,只能走在慢車道或道路邊上
cheu1234 wrote:
對方說我老婆未騎在機車道上(老婆說當時機車道停了旁邊修理廠的車輛),堅持我方肇責7成,對方3成,但我看了地圖,這整條路內外車道都沒有禁行機車

什麼是機車道?開罰單的法規裡面有機車道?

法規中,機車是汽車的一種,就該騎在汽車道上耶!
你沒有做錯,互告就對了,不用擔心,只是要花時間跑法院而已,我也碰過一次,就互告,不需要浪費時間調解還要接受調解委員的酸言酸語。
有殺氣追殺你 wrote:
都告下去了就等吧,不...(恕刪)


想請問如果有保超額責任險的話是不是調解的時候直接交給保險員處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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