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u1234 wrote:事情是這樣的,今年過...(恕刪) 精神賠償40萬?對方是董娘嬤嗎?哪這麼高的行情,說告你過失傷害,你老婆沒受傷嗎?也可以反告她傷害看看,說妳老婆因為阿嬤隨意變換車道造成懼怕上路,也跟對方要精神賠償,我老婆也因為車禍現在根本不敢開車上路,之前還被撞到失憶
cheu1234 wrote:但這是我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所以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尤其對方索賠的金額又那麼高讓我們很緊張所以想問問各位,我們這樣會賠到很多錢嗎 記得下次要保第三責任險 有保險公司幫忙處理要先申請鑑定報告 (3000左右)+告對方傷害釐清責任問題很多人都不看路的...(第三責任險要保)有收據的醫療用強制險理賠其他給法院判...金額會少很多==============================================之前朋友被撞(對方全責)也是骨折 對方也才賠60萬
先請問有保第三責任險嗎?沒有請趕快去保,若你有保的話,大部份保險公司會出,所以花小錢可以讓你發生車禍時省掉很多事。上法院的話,民事部份所有賠償金額除了精神損失以外都要有單據才算數,法官會依證據去判,而精神損失也不可能判到那麼高,如你所說的約三成過失的話頂多賠到50萬*0.3=15萬,還要再扣掉醫療的部份可由強制險理賠,其他就是你要賠的。刑事的話跑不掉,看法官判幾天,還要繳罰金給國庫才不用去關。
cheu1234 wrote:事情是這樣的,今年過年前老婆騎車上班,在十字路口直行撞上外側直接左轉的一個70多歲阿嬤騎的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依法屬於慢車的一種,不能進入快車道,只能走在慢車道或道路邊上cheu1234 wrote:對方說我老婆未騎在機車道上(老婆說當時機車道停了旁邊修理廠的車輛),堅持我方肇責7成,對方3成,但我看了地圖,這整條路內外車道都沒有禁行機車 什麼是機車道?開罰單的法規裡面有機車道?法規中,機車是汽車的一種,就該騎在汽車道上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