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道說有檢舉達人一年獎金領了80幾萬元,這種明顯已經偏離政府設立的目的 ,應該趕快改正過來,限制一個人一年檢舉次數,不然檢舉變成收入不錯的職業?久了習慣成自然,變成了強迫症?早晚會不會變成私刑報復的對象?
不管有沒有出過事故,只要正當的檢舉違規, 沒什麼好說的 :P常常不作為的是警方呀, 大家都違規, 開單等於找自己麻煩, 所以就 "微罪不舉"如果大家把馬路上的停車都移走, 就會覺得台灣的路其實還蠻大的.
sking17 wrote:新聞報道說有檢舉達人一年獎金領了80幾萬元,這種明顯已經偏離政府設立的目的 ,應該趕快改正過來,限制一個人一年檢舉次數,不然檢舉變成收入不錯的職業?久了習慣成自然,變成了強迫症?早晚會不會變成私刑報復的對象? 檢舉交通違規時沒有獎金的另外蘇大媽可以解釋為何夜宿廟宇三番兩次造成別人困擾
這位蘇大媽其實不需要這麼忙呼路口附近找個電線桿或樹木,架個攝影機對著路口只要確保攝影機有電、有足夠的儲存媒介一天下來保證收穫滿滿闖紅燈、紅燈右轉、紅燈越線、汽車與紅黃牌大型重機佔用機車停等區、跨越雙白實線行駛、直行車輛占用左轉專用車道等等族繁不及備載她都可以在家慢慢過濾並舉發同樣的警察真要抓違規,路口對了,真的一天拍攝的違規數量就夠造成警察工作超量了說真的,臺灣的警察已經很佛心了,許多擺在巡邏警車眼前的違停都視而不見警察的怠惰與消極執法也是臺灣交通亂源之一交通違規每年光被檢舉成立的舊百萬件,為何這麼多? 罰款太低而以如果立法提高罰金至三倍五倍,對於多數的違規魔人應該還是有約束力的或者立法,檢舉人可得罰金的 5%,鼓勵檢舉違停與闖紅燈等會造成棟大交通危害的違規行為
+1違規就是違規甚麼微罪不舉。。。這也是警察怠忽職守的寫照之一不舉,若該吃藥真的該吃藥! 離題了~養成社會風氣就是得過且過、差不多就好,久了就不會把交通規則當一回事違規魔人還振振有詞說甚麼"向人民搶錢","檢舉魔人/達人"的鳥話顛倒是非、倒果為因莫此為甚whathell wrote:不管有沒有出過事故,只要正當的檢舉違規, 沒什麼好說的 :P常常不作為的是警方呀, 大家都違規, 開單等於找自己麻煩, 所以就 "微罪不舉"如果大家把馬路上的停車都移走, 就會覺得台灣的路其實還蠻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