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法我個人當然是贊成啊為了小孩成長的安全機車絕對是不能當成用來載小孩的工具的還有我建議可以順便一起把『違停』的法條全部拿掉喔只要載小孩,只要在一般平面道路雙閃燈打著就應該可以臨停喔小孩的安全為優先嘛臨停合法化也應該是政府努力的空間喔~
asdf3164 wrote:新聞報導美國有些州規...(恕刪) 樓主仁心,但被炮定了!首先,少子化就是因生活不易啊!養兒費,房貸,交通費,等等等等。剛出社會,組織家庭,青年低薪夫妻已進入雙薪都不一定養的起小孩的現實。買車要保養,要停車費,要…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