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市長期侵占慢車道的無牌廣告車

ettvyang65 wrote:
鄭文燦說,警察值勤有(恕刪)

這位市長是頭殼有洞嗎?那不是原本警察就該處理的事務?
cdlincjo wrote:
先打給環保局,就會派(恕刪)

由於佔用到慢車道,管轄權歸警方。
在桃園哦,檢舉沒有用。
我家社區巷口紅線處,以前停了一台沒車牌的汽車,停了三個月沒人開走。
我也拍照,同樣依相同法律規定寄到桃園市長信箱。
結果回我:他們派人去查看,這輛車沒有覆蓋灰塵,未像久停之廢棄車輛,不予處理。

廢話,我檢舉時那一陣子下雨,當然車子上沒灰塵。

後來又過了半年,那輛車才自己消失。
檢舉沒有用+1
無牌車不屬於車輛不歸警察管是環保局

giaour wrote:
在桃園哦,檢舉沒有用(恕刪)
knift wrote:
這位市長是頭殼有洞嗎(恕刪)


你是不是台灣價值不夠,怎麼能嘴五星市長?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要罰不難吧
上面都寫著地址跟電話 還有建案名稱
找負責人就好了
只看地方政府要不要做而已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chuanchao wrote:
檢舉沒有用+1無牌車(恕刪)


那跟環保局檢舉就好了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chuanchao wrote:
檢舉沒有用+1無牌車(恕刪)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除非當地的議員很廢,不然透過議員出面,相關單位會處理掉它
習慣了,也無解。怎麼可能得罪金主
台灣除了大台北比較不敢之外,其他縣市都一樣啦。
政黨和官員們需要靠金主選舉,這種事到最後只會抓幾隻小的演一下。
連新聞媒體也都不敢大篇報導此亂象,到頭來政府機關互相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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