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超車
我查到的是100%肇責耶
dr.meredith wrote:
該地有分向線 我雖逆向 但並不是雙黃線不能越線
且對方是同向車 我為了閃避它才跑到旁邊車道
還是不懂錯在那耶


能PO完整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嗎

還是有什麼難言之隱所以不敢PO

畢竟你是因為閃避還是整條路逆向

PO出來看就知道了

而且整個事故你也一直改來改去

到底發生經過是什麼也是PO出來就知道了

為什麼不敢PO?
黑羽斷翼 wrote:
能PO完整的行車記錄...(恕刪)

因為有對方車號 怕洩漏個資
現在稍微整理一下影片如下


對方車在碰撞前打了右方向燈
但卻往左邊我避讓的方向開導致最終碰撞
怎麼放上行車紀錄器都沒有大神幫忙解說了?!
真的是我的全責嗎?!
dr.meredith wrote:
因為有對方車號 怕洩(恕刪)


既然是在超車時發生碰撞,那就參考看看超車及讓車規定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1-1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
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你沒讓前車知道你要超車,就貿然逆向超車,

這肇責恐怕還是樓主比較大。

(影片因我無開聲音,所以不確定樓主是否有按鳴喇叭提醒前車,讓前車知道)

對方可能就是,

第 109 條 汽車駕駛人,應依下列規定使用方向燈:
二、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
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
車道之行為。

另外,在車鑑會上,通常要判斷哪一方肇責大,要先找出雙方各違反了哪一(幾)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再依違反的內容來看誰肇責大。
dr.meredith wrote:
怎麼放上行車紀錄器都(恕刪)


又一個po影片自婊的!
感覺上前車好像是找不到停車位,然後要左轉叉路出去,

在兩車碰撞前,前車似乎把右方向燈關了,但未打左方向燈。
樓主也太扯了,
我收回我二樓的回覆啦
你一樓畫的圖,跟你後面上傳影片的真正行駛路線完全不一樣
搞的還以為他從停車格出來,他明明就還是你同車道的前車
而你逆向超車

根本是樓主7成至全責,
jason 567 wrote:
樓主也太扯了,我收回(恕刪)


發現到樓主手述內容,和影片的差異好像是天壤之別!!
我覺得大家看法差異好大
給交通大隊的朋友看
他認為對方車是大頭
問我保險理賠
他也覺得對方責任大

但我在板上被轟隆隆
好啦 我先閉嘴
我那時撞後有點嚇到
記憶跟行車紀錄器不同
這也是我周末去警察那重COPY行車檔案才貼上來的

不過反正乙式險我煩那麼多幹嘛
還是謝謝各位大神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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