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世主說公道話 wrote:拉機法律縱容龜車尤其cc...(恕刪) 遇龜車請先按兩下喇叭,示意前車讓道........然後跟在後面檢舉車前無路況不讓車。CC大這麼知了法規,應該知道要開40要開去路邊讓車.............
好笑,可以測超速不能測龜速?超速怎麼也不先顯示提醒?不少用路人BLABLABLA的爛理由不自覺降至70公里以下...這講法有經過大腦嗎?我還有的車馬力大、隔音好、跑得穩、路又直、又沒車月黑風高心情好,右腳大拇指稍微抖一下不自覺就超速了
看海成花 wrote:怎麼測 說來聽聽?(恕刪) 怎麼測.. 不難吧我是這樣想的啦1.只抓 前面200米 沒車的隊長2.測速 不到80 警示,低於70直接 開罰 看板上繼續警示 下一支測速器 仍不跟上前車 繼續罰..只要符合到2種條件才罰..
看海成花 wrote:怎麼測 說來聽聽?(恕刪) 測速的方式網路資訊很多,也很好找。看完你有什麼想法說來聽聽?喔對了,怎麼測有人在乎嗎?反正區間都這樣搞了,大家還不是只能吞下去。我是覺得罰則訂下去,違規就是開罰,簡單明瞭,繞一圈提示的意義?自己時速開多少不知道?車距多遠不知道?還不自覺咧喔對了,其實文章有說了,龜速的測法。怕您找不到,幫您複製貼上如下高公局說正在設計一套系統,當時速低於65公里,且該車與前車行車間距相差200公尺以上
oxxx wrote:怎麼測.. 不難吧我...(恕刪) 如果一個變換車道 導致他降速,然後又變換回去呢?嗯...雪隧不能變換車道。或者本來車距100車速70,前車突然大腳油門呢?或者前車突然減速又大腳加速呢?這些都能成為理由,法律又是無罪推定原則。龜車難抓就是因素太多了......不像超速那麼簡單,超過就是超過,不會有人撞你頂你超過限速。我也超痛恨龜速,我看到龜車會閃他大燈。但真的不太好抓,最簡單應該是提高最低限速。然後抓車距很長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