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668069 wrote:文有點長...但真的...(恕刪) 對方申請的是強制險的理賠因為當事人無照所以政府會追討但如雙方以達成和解得以和解金額扣抵既然你朋友已經賠了14萬而對方申請8萬理應是不用再付錢給政府了但流程還是要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