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643222 wrote:大約一個月前某天早上...(恕刪) 純抱怨我不是法律人,可能法理我不太懂但是我以為邏輯上法律都是無罪推論,我必須舉證你有罪。但這個案例是即使我有行車記錄器佐證我沒有離開現場,但只是因為我沒有報警對方有報警就直接推論我有肇逃的犯意這個邏輯我好像不能理解
morris643222 wrote:但是我以為邏輯上法律都是無罪推論,我必須舉證你有罪。 法律上確實有無罪推定但是不是在行政法律上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因為刑事判決可能會剝奪被告的自由權或是生命權所以採用嚴格證據法則違反行政法律處分不如刑法嚴重所以通常不用無罪推定理論morris643222 wrote:真的被萬一被抓個無照駕駛我看我不用回家了 無照駕駛低消6000元而已遇到警察不要緊張違規亂開車通常不會被贓到
morris643222 wrote:大約一個月前某天早上(恕刪) 幾年前在台北市民族路跟中山北路交叉那裡往東行駛,有台車只有超出我一個車頭而已,卻打方向燈硬要切進我的車道,我不想理他就加速通過,他疑似擦到我後輪拱一點點,我想說應該沒有吧,搞不好是路面不平的晃動,就繼續開下去,對方猛按喇叭我以為他因為我不讓他在挑釁就沒理會直接開走。隔了一陣子警察也是找我去做筆錄,到停車場看過後發現我的Focus後輪拱有個大約一個手指長的的擦痕,鋁圈上也有一點痕跡,看到對方的照片他的葉子板整個爛掉了,對方好像是開Livina或者Tiida,雖說鈑金不代表車體安全,不過鈑金厚度會決定擦撞後慘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