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面撞上機車全責與路邊起步車無關
這種我遇過
警察連路邊起步那台現場就放走
現場圖根本沒劃入起步車也不用做筆錄
前車並非無故減速停車
是後車未保持距離全責



Newman.Chen wrote:
路邊起步
絕對有肇責
主要是那兩台機車在算吧
扯到樓主好像太遠了
是後方追撞的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問題吧 遇到這種波麗士大人回復 也是心累
後車應保持可煞停之距離

所以就算前車急煞
後車也不可以撞上去
除非可以認定對方是惡意急煞
不然後車沒煞停就是要只「全責」
因果關係不是主因啊~你有打方向燈~且有機車停下來~代表有反應的時間是足夠

另一台機車沒有保持距離 才撞上
因果關係是什麼?

我來告訴那個警察

因沒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況
果就是撞上前車。

就這樣
車頭沒出來沒妨礙動線關係應該不大
車頭出來了妨礙動線,可能真的多少有關係

但是現在發生的事故是
前車停了後車撞上
那後車全責機率超大

不過請樓主注意.....
如果是"車頭出來了妨礙動線"
摩托車因為這樣滑倒或閃車而造成本身的車禍
那就絕對有您的責任
Ahan571026 wrote:
我想請教一下有沒有看(恕刪)


不是你避重就輕, 就是那警察發神經
基本上前機車未與你發生碰撞這是已知事實
這表示他有足夠時間反應
你的無論是否失當行為對他人未造成任何交通意外
可他停止後卻仍遭"後機車追撞"
表示是後機車未注意路況或是後車安全距離不足居多
這才是直接因果

因果有直接與間接大都有程度之分
但有人認知有誤光拿字面因果用簡易兩分法就來做解釋
認為有一點關係就是因
就如你是你媽生的你媽就為因是相同意思

另一種是別有用心者
他無視事實為何要借題發揮
自然會無限牽拖因果到目標物上
Ahan571026 wrote:
我想請教一下有沒有看(恕刪)

看起來你是有肇責,
因為因果關係(大多人都這樣認知),
但是實務上你沒有責任,
結論就是後方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全責(因果關係不見了),
這就是台灣的判決(莫名其妙)
網路上有非常多的新聞案例可供參考。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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