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 行駛機車優先道超車 可檢舉第47條嗎

這算右側超車了
檢舉1200起跳
我都用這檢舉罰比較多
確定真的是機車優先道的話,可以檢舉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一:

「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所以樓主有拍到白車行駛在機車優先道以及駛出的畫面就一定能成案

雖然沒找到會罰款多少的資料,不過看新聞是說可罰900至1800

另外,個人認為右側超車嚴格來講不成立

機車優先道也是車道之一,對方要是主張是變換車道就有模糊空間
可以檢舉一定成案~~檢舉時請清楚標註位置,違規位置最好標示那條路大約的門牌號碼前
我只會騎到牠前面放慢速度,比汽車道還慢。
我只會騎到牠前面放慢速度,比汽車道還慢。
mind_accidie wrote:
後行車紀錄器有錄到汽車駛出並行駛機車優先道

沒有錄到全程要用右側超車檢舉有難度,
不過檢舉行駛機慢車道一定舉發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其實"機車優先道" 汽車是可以的,因為該車道不是"機車專用道"!!

所謂的"右側超車"
是指原本該車是與其前車同向同車道前進
但其利用前車右側車道超車後,又駛回其原本車道
這才算是"右側超車"!

如果該車是利用"機車優先道"直直往前行駛,並未一定就是"右側超車"

一般道路車道上未標示"禁行機車"的路段,該車道就是"汽機車混和車道"

"機車優先道"是指行駛該車道上的機車有其優先使用權
汽車不得以逼迫或其他行為要機車讓路

"機車優先道"其實也是在該路段雍塞時分流的一種作法

向下圖所示(另一種標線)_汽車是可以行走右側車道的



很多為生活努力打拼,
把全心放在工作中的工商朋友,
相信平時也知道要遵守交通規則,
但是這麼多小細節的違規項目,
一定也很多沒注意到而荷包失血。

沒有富爸爸當背後金援,
一分一毫,一切得自己賺,
在努力求生之餘,
還得面對這個充滿地雷陷阱的社會,
真的很替他們叫屈。
機車專用道跟公車專用道一樣, 其他車種都不能駛入,1秒鐘都不行, 沒有類似路邊停車會跨越的模糊空間.
機車優先道, 其他車種不能持續行駛, 但允許類似路邊停車的跨越行為,
機車優先道跟慢車道一樣
一百七十四條之一規定「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慢車道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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