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 行駛機車優先道超車 可檢舉第47條嗎

該道路為兩車道加一個機車優先道
如果汽車一直行駛在機車優先道上
是否可以用第47條舉發 ?
還是只能用第45條 ?
後行車紀錄器有錄到汽車駛出並行駛機車優先道
前行車器錄器有錄到朝機車優先道一直飆過去且超越前方等紅燈之車輛
但沒有錄到汽車由機車優先道駛入原行車路線...

汽車 行駛機車優先道超車 可檢舉第47條嗎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正想問這個問題....
像這樣大家都在等排隊
汽車為了節省時間 直接開入機車優先道行駛
以後是否都可以用第47條去舉發 ?
這樣應該也算右側超車吧 ?
還是說因為是多車道所以只能舉發第45條 ?
mind_accidie wrote:
該道路為兩車道加一個...(恕刪)

右側超車是可以檢舉的。
mind_accidie wrote:
該道路為兩車道加一個(恕刪)


要錄到整段駛入優先道,地上要有字體標示...而且中途沒有轉彎或是停車才可以,不然沒有證據力。
搶快又不顧安全的駕駛活該...有駛回車道就可算是右側超車違規,這個可以。
王簡莒 wrote:
要錄到整段駛入優先道(恕刪)


我沒有錄到他駛回車道....
只錄到他駛出至機車優先道
且用很快的速度行駛在機車優先道
chih0106 wrote:
右側超車是可以檢舉的(恕刪)


所以以後這種行駛機車優先道的
我是不是都可以用第47條去檢舉....
只是單純想讓他罰多一點 !!!
讓他不乖乖排隊= =
可以檢舉,因為我檢舉過...
wowotwtw
你太閒喔
haidebau
wowotwtw 你是不是被舉發過🤣,我就是看不慣你們這種人😂
haidebau wrote:
可以檢舉,因為我檢舉(恕刪)


我也檢舉過,但是地上有字所以事實明確,如果沒有整段直行畫面....

違規者確實可以提申訴,理由是找車位或要轉彎。

檢舉最好看證據說話。
要整段過程,但有可能時間太長無法上傳,最後只開個爭道行駛
mind_accidie wrote:
該道路為兩車道加一個(恕刪)


看承辦員警的心情......
不用問,分兩次,運氣好,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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