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vyang65 wrote:你花了時間去申訴。檢舉魔人一樣沒事,繼續檢舉,無責! 而且有保留一個月以前的行車紀錄檔案少之又少。檢舉魔人的SOP:1.(開單):歐~我做了好棒的事,我在做功德~我會上天堂。2.(不開單):警察瀆職,警察不作為~警察好爛。3.(浮濫檢舉的烏龍單,申訴成功):歐~那是警察開的單,不關我的事。有夠沒擔當...難怪以身作則在他們心裡只是個屁,檢舉魔人從來沒想過檢舉魔人自己的問題。沒擔當所以只敢躲在網路大聲,尋找同溫層滿足檢舉魔人自己自卑的心理。馬上就出現了,看看那併排的可憐邏輯。
ettvyang65 wrote:民眾申訴開庭審驗,結案庭連開單警察都要出庭應訊,結果民眾檢舉不用 當然啊負責舉發的是警察當然是他出庭申訴有理的也是因為他未詳加檢視事證至於事證明確還想凹的有問題的是申訴的人跟檢舉者也無關
kentchan wrote:當然啊負責舉發的是警察當然是他出庭申訴有理的也是因為他未詳加檢視事證至於事證明確還想凹的有問題的是申訴的人跟檢舉者也無關 這麼沒擔當的大概也只有這裡有了,一次開單總共會有三個當事人,檢舉者、警察、被檢舉者。1.檢舉成功:檢舉魔人自己吹捧自己檢舉好棒棒做功德上天堂。警察表示(?)依照你的邏輯應該是警察好棒棒上天堂吧?關檢舉者什麼事?看看每次檢舉文章大樓都是互相吹捧檢舉者。2.烏龍檢舉:那是警察開單~爛也是爛警察不關檢舉者事!警察表示(?)3.不開單:檢舉魔人怒投信首長信箱~怒投警局首長信箱~怒PO網~警察表示(?)好的盡是往自己身上攬,壞的都是別人的鍋~這究竟多沒擔當的思想?怎麼不會想想是誰檢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