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得 wrote:警方對於逼車的認定非(恕刪) 應該$比較多,真的比較謹慎bradia wrote:呵呵,這警察有意思,...(恕刪) 檢舉那麼多,第一次接到電話而且是一直打我沒接繼續打,奪命連環CALL,好像我一定要接他電話,上班期間不是家人電話 我是不會接是看他一直打一直打應該是有事情jill1124 wrote:上法院?有沒有搞錯...(恕刪) 真的喔如果對方申訴,加上影片有爭議的話,最後都是由法院裁決
愛戀旋律 wrote:申訴上法院...(恕刪) 上法院那是違規者跟政府之間的事,跟檢舉人又沒有什麼關係,檢舉人的個資是要被保護不得外洩的耶!這會死人的溜除非違規者的行為涉及某些刑事案件,檢舉人才有適用一些證人保護的程序,那不可以亂來的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