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打方向燈就不算逼車?1/10(更影片)

警方對於逼車的認定非常嚴格,
因為一旦成立逼車告發,
罰單的金額低消6000元起跳,
算是相當重的處罰.
所以警察會用比較嚴格的認定標準審查,
樓主的用意也只是想讓對方知道,
這樣的駕駛行為已經影響到其他用路人.
呵呵,這警察有意思,還會回電溝通有爭議影片,或可改檢舉他項成案!相當認真
翼軍 wrote:
警察:那你還要檢舉他嗎?因為真的舉發他,對方一定會去申訴,這是有爭議的影片,所以最後你們要上法院喔,...(恕刪)


上法院?
有沒有搞錯啊…
turbofox94 wrote:
連原檔都不留??這個(恕刪)


應該是不用留吧,反正有傳出去了

toxin0702 wrote:
逼車很難檢舉
尤其時...(恕刪)


當時車很少,只有我跟他還有他前面的車
曉得 wrote:
警方對於逼車的認定非(恕刪)


應該$比較多,真的比較謹慎

bradia wrote:
呵呵,這警察有意思,...(恕刪)

檢舉那麼多,第一次接到電話
而且是一直打我沒接繼續打,奪命連環CALL,好像我一定要接他電話,上班期間不是家人電話 我是不會接
是看他一直打一直打應該是有事情


jill1124 wrote:
上法院?
有沒有搞錯...(恕刪)


真的喔
如果對方申訴,加上影片有爭議的話,最後都是由法院裁決
警察說的“你們”是指誰跟誰要上法院?
你跟違規者嗎?
不會吧!
超級離譜的…
翼軍 wrote:
家人開車,我坐後面 (恕刪)


奉勸一句,台灣這種最後一刻拼命換車道的三寶很多,你還是讓一讓,別拿自己生命開玩笑
這樣算逼車嗎?
要算應該也是隨意變換車道而已
愛戀旋律 wrote:
申訴上法院...(恕刪)


上法院那是違規者跟政府之間的事,
跟檢舉人又沒有什麼關係,
檢舉人的個資是要被保護不得外洩的耶!
這會死人的溜

除非違規者的行為涉及某些刑事案件,
檢舉人才有適用一些證人保護的程序,
那不可以亂來的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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