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A wrote:你說的也有道理,受教(恕刪) 高齡駕駛問題不在警覺力,而在於他們年輕時就這樣騎了老了,根深蒂固儒家思想只更強化他們的理所當然:我是老人,大家就該讓我這幾年常吵得博愛座/火車上讓座也是同樣的儒家思想作祟所以說高齡駕駛的確該優先處理,主因除了生理,還有心理社會因素
台灣現在很多人騎機車還是用以前的騎法,觀念都沒在更新。都發生過好幾件被路邊汽車開車門碰撞的車禍了,還是有人喜歡靠右貼著路邊的汽車騎。都發生過很多件外側車道左轉的意外了,左轉還是不會先騎到內側或是先在外側待轉。台灣的汽機車駕照不應該永久有效,幾年就要重考,至少強迫汽機車駕駛把這些一直在改變的安全行車觀念看過一遍。
seatree wrote:台灣現在很多人騎機車(恕刪) 其實最簡單的,以大外割為例,直接修法把這種違規排除於刑民事肇責中甚至要賠撞到他們的人,這樣就能杜絕至少一半以上此類事故對台灣人而言,只要違規會吃刑責+罰錢就會乖了
Nightmareseal wrote:其實最簡單的,以大外(恕刪) 某些事故類型真的該立專門的條例,用正面列舉的方式,使特定類型的事故肇責比例只有0與100%之分,刑事方面在檢察官及法官那邊都該有個共識,就是依肇事責任比例來決定有沒有所謂的「過失傷害」,當然同時也該調查有無「蓄意衝撞」的情形,以防有人假車禍真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