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 破車可以不要擋內線~拜託

weaber wrote:
這句話的意思是閃燈或...(恕刪)

所以只能閃一次,然後拍龜車前無車,就可以用這條,這條可是對於前車不讓的罰責。
odieou wrote:
所以只能閃一次,然後(恕刪)

你的解釋或翻譯要讓警察接受才可以,去檢舉看看吧
我還沒看過成功的例子,希望你不論成功或失敗都可以分享
hevalence wrote:
不會開車的人才會去買LIVINA...(恕刪)
別忘了踢牌
weaber wrote:
你的解釋或翻譯要讓警...(恕刪)


我是沒這樣子做過,只能說要特別的小心閃燈只能閃一次,以免被檢舉逼車,或是說如果後方閃你兩次,就檢舉逼車,前提是你可以拍的清楚他的車牌

小心不要檢舉不成反被檢舉。逼車的罰金很高
它應該是前擋太黑了,起大霧的時候視線差,不敢開快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可以拜託一些國產車,...(恕刪)

其實開內線的車很多都超速,開在上限時速的車不太適合開內線。
天天高速公路通勤
統計起來龜在內線的車很多都是N牌跟T牌的國產車
我知道這些車開起來軟又慢.........但三寶還硬要在內線不知道是何居心?
會怕開快拜託別上路害人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可以拜託一些國產車,(恕刪)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有違規不會去舉報喔
odieou wrote:
下面這條應該是不管你開的速度多少(超速開也一樣),後面有人閃燈就要讓...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5款「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依法處罰1200至2400元罰鍰。

這段法條
腦內充滿憤怒的人會把注意力放在正面規範上
例如不讓、罰款等
但法規好玩在往往有但書
無正當理由....定義是什麼??
這就是法規為不讓道開了一條模糊但書大家都可以鑽的康莊大道
這就跟超車道一樣
有一條最高限速的但書一樣
要抓不是不行
只是很難~~~為了取締這種行為而付出代價與欲達成的效果不成比例
101條喔

一車道的道路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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