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enon10 wrote:先說我不支持酒駕本人...(恕刪) 其實我蠻認同的!台灣現在很多事情都無限上綱!才會有奧客,檢舉魔人,正義魔人,核電綠電……一堆有的沒的!講得都是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你這說法就像 廢死一樣 死刑不能解決犯罪 所以死刑是錯的路權觀念不好沒錯要加強...但怎麼加強 加強了你有發現? 只有事後處罰你才發現,所以你認為只有做事後處罰A1表裡面 不只有酒駕有被處行政罰或刑罰為什麼強調酒駕 ? 酒駕常有客觀證據好認定 也能事先避免...再說強調酒駕處罰 跟駕駛教育有什麼衝突?強調酒駕就是無能?怎麼不說是酒駕的犯賤教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