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顯智立委提議檢舉有獎金!這不就跟中共一樣了!各位如何看?

把獎金發給警察~分配每個警察幾條路,開放罰單1%當獎金,為了月入幾十萬,抓的當地人不敢違停!!
ryan00014875 wrote:
害怕啦!順便提行政處(恕刪)

+1
一件1元
id104140alex wrote:
把獎金發給警察~分配(恕刪)



只能怪台灣人守法的人越來越少

有些已經違規成自然了,然而這些違規的人,理由百百款

然後被人說了一下,就在嗆你最好都沒違規過......

很多時候,警察先生就算看到路邊有違停也不會去處理,除非有民眾檢舉......

再者要警察主動去交通大執法去處理交通違規,我看警察局長可能會被民代叫去議會罰站
不如檢舉老闆逃漏稅賺比較大條
唉....這些官員喔!!真的可以來一點會的嗎?只要一點點就好@@
就不要違停就好了…
不就沒事了
管人家有獎金沒獎金…
搞錯了吧,違規被檢舉可是繳了特規費的。又增加地方收入,你們看不慣這種有特權的你們也可以違規啊,學學違規人多繳規費不就好了。

你們可是要感謝這些違規人吧
不違規的,你是有增加政府收入嗎?
搞不好你還沒繳到稅,有啥好自傲的?
對違規人尊重點好嗎?
違規被檢舉可是施行了使用者付費原則。
宙王 wrote:
提議檢舉有獎金


+1
不如改成違規者被砸車、被撞都不能求償吧,心情不好就去路上舒舒壓。
設啦 給個5%就好

雞雞歪歪

台灣人就是雙標仔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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