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開放民眾檢舉,罰單有獎金,1-3%。
02交警人力只做指揮交通,可開單或不開單(高速公路除外)。
03罰單量定會暴增,拿相關盈餘請約聘人做KEY單處理(當然要職前訓練過)
04國家有錢,人民有工作,交通有改善,皆大歡喜。
民怨一定會上升,但是交通也一定會大幅改善,
交通警察工作量也會減少.....
我認為台灣民眾對於交通違規太習以為常,
積非成是,
整個氛圍被搞得好像勇敢站出來指正的人,是錯的,
違規的人都是對的。
我沒檢舉過人,我今年目前收到一張罰單(違停拿晚餐,只停30秒),
是被檢舉的,但是我不會怨誰,本來就是我違規,該付錢,就要付錢
不想收到單,就不要違規 就是這樣
JUST RUNNING
peace555 wrote:
總覺得不是那麼難解決
01開放民眾檢舉,罰單有獎金,1-3%。
02交警人力只做指揮交通,可開單或不開單(高速公路除外)。
03罰單量定會暴增,拿相關盈餘請約聘人做KEY單處理(當然要職前訓練過)
04國家有錢,人民有工作,交通有改善,皆大歡喜。
民怨一定會上升,但是交通也一定會大幅改善,
交通警察工作量也會減少.....
1. 不認同罰單有獎金,一但罰單有利可圖,就會有人"專門"以此為業。

2. 交警本來就是指揮交通為主,開單為輔。
3. 檢舉沒獎金,檢舉的罰單量早就比過去暴增許多,若要找約聘早就該找了,且檢舉開罰的認定,是需由警察認定並回覆,若是由約聘的來回覆民眾檢舉成立與否,民眾會服氣?

4. 國家有錢,檢舉達人有工作,交通也不會因此改善。
行車記錄器盛行年代,交通檢舉沒獎金都一堆檢舉魔人了
請問交通有因此改善嗎?
罰單有獎金交通也不會因此變好
交通警察的工作量也並不會因此減少
交通要好,靠的是大眾運輸,並不是靠"檢舉達人"
別開玩笑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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