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0014875 wrote:他違規你無法檢舉他,警方只認車牌,其它印刷字都是假的他上國道未打方向燈,我來檢舉看看國道警會不會舉發 這也是台灣法律弔詭之處,如果噴漆車號不能當依據那為何要噴?然後噴了要幹嘛用?又倘若噴的跟車號不同這是否應該取締?所以問題是車號跟噴塗車號不一致,而非倒因為果~這些冷氣房的學者跟官員,搞的民眾好亂阿~
David-Kuo wrote:那為何要噴?然後噴了要幹嘛用?又倘若噴的跟車號不同這是否應該取締? 為了在發生傷亡肇事逃逸事故時,讓警方可以從監視器畫面第一時間判讀肇逃車號,如果車體噴漆與車牌不同,警方可以開立臨時驗車通知,並通報監理機關,但不會開罰單,不過路上很少看到警察這樣處理,夜間路邊攔檢可能會這樣做。台北市看過機車巡邏警察攔下賓士轎車,第一時間看不出違規,後來發現攔車原因是前後車牌不同,其他縣市沒看過這麼厲害的警察!
西瓜蟲 wrote:吃飽太閒去檢舉這個? 真的,樓主吃飽太閒,去檢舉這個幹嘛 ?反正,這台車,亂闖紅燈、不打燈,被人檢舉都無法成案,這台車闖習慣了以後,怎麼闖,都不會撞到西瓜蟲大大,他吉人自有天相,違規車無謂怎樣都不會撞到他,也不會撞到他認識的人,樓主花時間來幫政府排除路上的違規份子做什麼 ??真的吃飽太閒,我支持西瓜蟲大大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