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段不熟, 其實很容易 占用到 左轉車道 (內側車道 忽然變成左轉專用) 這是可以原諒的.但是有少部分人,特地 利用左轉車道, 直衝 搶第一. 就真的很賤 .也有當場看到一台這樣搞的車子, 跟別人撞再一起.
JamesPrius wrote:其實有錄影檔案,為省...(恕刪) 如果街景與現在相同,那麼這個地方是左轉專用道。你應該附上車道更前方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車道僅准左轉通行用「遵13」。內湖區成功路四段近 317號至於雙白線與指向線搭配使用,跟左轉專用道無關。要的是前面那句, " 方向專用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