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直線行駛內車道發生車禍(急

阿育0303 wrote:
當時正在回家路段,行(恕刪)


“行車未充分注意其它車輛”?

賊係咧供三小?

要閃去自撞才算充分注意其它車輛?

換成四輪也會這樣寫?
ryan00014875 wrote:
“行車未充分注意其它...(恕刪)

真的,完全無言台灣法律真的很有問題
阿育0303 wrote:
真的,完全無言台灣法(恕刪)


你才無言,有機車優先道不騎
跑去騎內車道
現在的魯蛇最愛自我膨脹,樣樣都是政府的錯
daniel8904009
笑死,不騎機車優先道就是魯蛇喔XD 只知道騎在機車優先道上的才是魯到流湯吧,難怪四輪嘴臉只會被大卡車夾扁成鋁罐車還哀不出聲音來,樣樣都是鈑金太薄的錯
un3354
其實, 我也不騎機車優先道,那種根本是危險!
s609747 wrote:
你才無言,有機車優先...(恕刪)

大哥有事嗎,重點那條沒有機車優先這樣懂嗎
ryan00014875 wrote:

“行車未充分注意其它車輛”?


我印象這條是看筆錄的
假設後車換車道撞前車就不會這條,前車換車道後車故意撞下去好像就有這條
以前身邊的人有發生過,但太久了
阿育0303 wrote:
大哥有事嗎,重點那條(恕刪)


大哥~
你確定?



子貢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論語】子張篇
ryotung wrote:
大哥~你確定?...(恕刪)

大哥~我是在這
ryotung
還是不瞭解?加油站那裡內線就己經標示『禁行機車』,另在過了7-11後,就有「機車優先」道~
Google一下這條路某些段是沒有標明禁行機車,
且路口也沒待轉區,要左轉機車騎士還要到路口再從機慢車優先道橫跨兩車道往內切?
如果樓主騎的那段地上確實沒有禁行機車,感覺可以申訴一下?
Imakiller
再回去看前文寫236-1號,朝陽街開始的地上就有標禁行機車所以到民生路整段內線都是禁行機車...



轉進菓林的路口的機車停等區其實就可以看出端倪,
當然你可以主張從阿柑那迴轉口開始2車道變換3車道,
加上又沒有在路口標示禁行機車,
不過我在那騎車是不會往內線靠就是了,整路都大車,你沒大礙算運氣好
既然沒大礙就博一搏吧,就像前面說的,法官搞不好會採用你的說法
警察局初判表已經出來,
基本上是寫在上方的是肇事主因(責任較大一方)
你這方也有,不過應該是肇事次因
如果有保險,基本上就可以憑初判表申請出險
保險也大致會以7:3比去分攤出險金額
初判表大致只能這樣
當然如果雙方不同意初判表的肇責認定
要更明確的就要去申請肇事鑑定
5999
寫上方真的就是肇事主因嗎?我去年撞到一個闖紅燈的機車,我就是寫在上方,但是後來是闖紅燈的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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