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進菓林的路口的機車停等區其實就可以看出端倪,當然你可以主張從阿柑那迴轉口開始2車道變換3車道,加上又沒有在路口標示禁行機車,不過我在那騎車是不會往內線靠就是了,整路都大車,你沒大礙算運氣好既然沒大礙就博一搏吧,就像前面說的,法官搞不好會採用你的說法
警察局初判表已經出來,基本上是寫在上方的是肇事主因(責任較大一方)你這方也有,不過應該是肇事次因如果有保險,基本上就可以憑初判表申請出險保險也大致會以7:3比去分攤出險金額初判表大致只能這樣當然如果雙方不同意初判表的肇責認定要更明確的就要去申請肇事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