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0110 wrote:
你的雙向通行跟大眾的認知還真是不太一樣。在沒有標線的道路,汽機車還是要在道路的中央右側行駛,靠左行駛是違規的(單行道和超車除外),你畫箭頭的那張圖,把標線拿掉,雙向通行的話,上行的要靠右邊,下行的要靠左邊,跟原來有劃雙黃線是一樣的意思。
在劃有"汽車單行"標線之車道靠右行駛,不就等於這張圖的箭頭嗎?就會行駛在雙黃線左側了。
heliun wrote:
其實,掛個禁止汽車進入的標誌就可以了。
雙黃線也不需要畫。
禁止四輪以上汽車進入的標誌是有的。
Mikadoyakumo wrote:
都很正確啊,汽車只能單行,因為對向是機慢車專用道。機車就雙向車道都可以走,但是不能跨雙黃線超車。
所以就不用"汽車單行"標線告訴四輪以下汽車(機車)此車道可以雙向通行啊!
對面就有機車專用道可行駛並有雙黃線隔開。
ryan00014875 wrote:
你的點是不是機車無法跨雙黃線去停車,若是要去這條路買東西或辦事情,還必需騎到盡頭再繞回來
不是...
汽車單行=機車雙向,與雙黃線規定互相衝突。
heliun wrote:
最經典的,覺得是北市懷寧街-忠孝西路口
忠孝西路端禁行機車,所以只有汽車可以進入
另一端禁止汽車進入,機車可以駛入,但到忠孝西路得迴轉。
正解剛好跟這張圖一樣,一側機車專用道,另一側則一般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