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優先〉道?立法者是沒有讀國文嗎?

宙王 wrote:
一個明知不對的東西!7(恕刪)


這個問題真的該儘速處理

公務員的國文造詣應該不會太差才是啊⋯⋯
宙王
研議七年了[笑到噴淚]
River1688
多做多錯、不做不錯⋯😮‍💨
其實混合車道不需要搞這個吧,這也會讓很多四輪嘴臉一直認為機車就該騎旁邊,跟你灰機車道跟汽車道
怎麼不承認自以為聰明, 就你會從外側機車道優先走或超車
每次看到會開上外側機車道都是不想排隊塞車,當排隊塞車的人都傻子
不然就是想偷吃步,超到前面去搶綠燈超回車道
ncuenzo
檢舉下去就對了,只要事證明確,警察都會開單
因為我一直都知道除非轉彎否則不能走機車優先道
所以我沒有這種困擾
為什麼我會知道?我真的不記得了
應該是30年前考駕照的時候我就已經知道「機車優先道」的定義

就字面上的意思的確會讓人誤會

以前高速公路還有收費站時
我沒有回數票但是我有40元
開進「不找零車道」就被開了一張紅單了
ranking777
幾年後我壓根兒已經忘了這件事,又走了第二次,等到警察靠過來我才想起來。不過因為馬政府「微罪不舉」政策所以沒有開單,只給我一張宣導單
ranking777
從此之後我車上一定放一本回數票
學到了,謝謝
不過這種單好少見
智障政府 台北不是一堆公車專用道 誰敢開?
優先本來就沒排除,要不要先去上國文課?
法律就是法律,每一個字每一個符號,都不能更改
地上寫優先法律說專用?是政府搶錢還是我智障?
宙王
公誤員自障
發佈日期:2015-10-30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類 別:機車專用道與機車優先道問題
詳細內容:


答:


1.車種專用車道: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車種專用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僅限於某車種行駛之專用車道,其他車種及行人不得進入。」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一規定「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2.機車專用道:僅供機車行駛專用,其他車種於任何情形下不得任意跨越。
優先不是排除,所以理論上非機車行駛在機車優先道不應該受罰,但汽車一路開在機車優先道上就牴觸了機車優先的字面精神,應該是不合法的,一如高速公路的內線超車道,超車後就應該離開,但執法者開了一個口,所以一大堆車以自認的超車道最高速限一路佔用超車道,其實根本就沒有人能夠保證一路維持所謂的最高速限,所以長期佔用超車道必然是違規的事實。
說實話我真的搞不清楚機車優先道是如何運作,嚴格標準和界線在哪,反正我除了路邊停車和右轉彎前怕神風特攻機車轟擊而提前靠右慢慢關閉右側之外,不會開在機車優先道。高速公路上我也習慣超車後回到中線。

法律最忌諱的就是模糊不清,或是執法者自訂一個無法完全遵守的標準,台灣的交通法規和設計太多了,執法者太想什麼都規劃,什麼都管,結果是人民無法搞清楚一大堆好像猜謎的規定和解釋,反而形成千奇百怪的亂象。
sharkmegane
超車道最高速限>其實高公局有明文解釋最高時速可以一直使用(不是占用)>沒有人可以認定誰是最高時速,或否定不是,而且會有執行單位進行量測與舉發...所以不要再說最高時速使用超車道是占用或違規了
ncuenzo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救世主說公道話 wrote:
機車優先道不是機車專用道
機車優先道汽車也可以使用
只是機車優先道這詞取得很87而已
如果按照這句詞來使用,汽車在上面不該被檢舉
但不知道怎麼考上警察的人一堆,才會發生檢舉魔人亂檢舉還能過的情形


不,文章下面的路政司不就直接解釋了。

優先道的設定是『只能借過』,『不能借道』

『借過』就是你可以基於…像是要停在路邊停車格而穿越過優先道,但不能確實的開在該道路上。

所以執法開單是確實在法律上沒錯誤的,只是名詞取得讓人會誤解…
宙王
我就是說名詞會讓人誤會啊!法規不能讓人誤會
BMWMPOWERBMW
本來就是詞錯佔最大原因~借過不能借道,借過多久能不會被開單?如果合理借過一樣都被罰,本身探討就是無解,最後還是歸於創造錯詞就不該罰,錯詞衍伸的問題道路該重新調整
我猜等你當官之後

可能也會換顆腦袋來思考...
宙王
用猜的我也可以猜你是公務員才會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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