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女騎士閃避違停差點去天庭

幹~~~公車拿~~~~麼大台沒注意到?

還是那一台公車是電動的公車? 完全沒有聲音!

雖然說違規的問題比較大,但以台灣道路上這種狀況屢見不鮮啊!!

自己不管開車還是騎車還是罩子放亮一點比較實際啦!
arno
m大所言事實......現在有許多機車騎士尤其是女性(就挑明說)根本不在乎安危,能躦就躦,出了問題就是你的問題。
似曾相識的案子
不過上次在01看到同樣情形的那位女駕駛是確定升天了
公車問題很大。
一開始就壓著雙黃線想超車了。
是對向有車才縮進來擦撞到騎士

當然違停是讓車道變小無處可閃的原因

但公車和機車在到那小巷前,照理是前後車關係

這相對關係應該是公車超車不慎為主要責任才對,違停是次因。
更別說那公車的速度不會太兇狠嗎?
junsport1983
人要比車凶,公車司機尤其又能仗著車體大硬吃機車和自小客車
為什麼, 現在騎車遇到障礙物, 不是減速, 而是直接左偏閃避?
南勢溪的彩虹
台灣公車就是垃圾 僅次於小黃....公車限速40 再者前後車關係 公車不減速 反而跨越超車 簡直敗類 槍斃
davis0725
今天連續兩次,差點撞到兩隻白目公猴子,居然在路口轉彎剪線超車,真是,不想活不要來牽拖人
嚇死
公車上的廣告
人都離開了還沒撤掉
抓交替喔...
忠言逆耳就是實話
jason 567
梅艷芳....那是下周要上映的電影....
狼0223 wrote:
中和員山路...(恕刪)

這撞下去公車也要負責
大爺就是大爺
不管開啥車都是四輪大爺
違停固然不對,但是這場車禍主要原因是機車往左切時未注意後方來車,
其實台灣騎車、開車都有個錯誤觀念,像這種路,為何機車一定要靠右?
正常來說機車是要騎在正中間,靠右邊僅在於車速慢的禮讓行為,
這種錯誤觀念導致機車騎中間被逼車,機車靠右邊行駛一旦有需要往左切就不會騎了。

像在台灣機車靠右都是為了貪快超車,所以也沒有人願意騎中間,這真的是扭曲的觀念;
就以我在北部地區,這種現象在單一車道(汽車與機車並行)最常看到,都已經前面有路邊停車了,
還硬要從右邊鑽,開車都要很注意,擔心這些機車的安危,我自己騎機車也不會這樣。

這種錯誤觀念不知道何時才會解決,
其實這個案例機車已經看到遠方有停車,並非是驟然停止,就應該提早減速、觀察後方來車抓距離超車,
而不是快到時才在左切,這次車禍就可以避免。

當然我沒有說違停就是正確的,會畫紅線的地方一定有原因,可能是轉彎處、路狹小之類的,
但違停就是「妨礙交通」一個巴掌拍不響,違停並不會是單一造成車禍之原因。

像台北很多車道,可能是紅線→停車格→紅線這樣規劃,或者紅線→黃線→紅線,
那合法停在停車格的停車方式,其實就跟這紅線停車的狀況一樣,
那你要說停車格停車錯誤嗎?甚至有些是黃線,也是單一車道(汽車可能與機車並行),黃線停車是合法,
難道如果以這種騎車方式就不會發生車禍嗎?

雖然機車是受傷的人,但我認為主要原因在他,就事論事而已。
*心灰意冷*
機車停紅燈幹嘛要靠右鑽?
Bemo_Du
@*心灰意冷* 汽車停紅燈幹嘛鑽機車道擠到前面?
aebd00005 wrote:
違停固然不對,但是這場車禍主要原因是機車往左切時未注意後方來車,


開頭就錯了。後面就不用看了

前後車關係,單一車道,機車沒切換車道的問題,
後方來車,超車未保持安全間隔才是主因。
公車跟機車是前後車關係!
撇開違停不說
公車要超前車,就要有把握空間距離!
有義務需在安全下超車!
撞到基本上就是全責!

換個方向想你開車開的好好的,後面一輛汽車左側超越時
將你的左側板金撞壞,就不信有幾位四輪大爺會認為是自個錯?
換成機車就換腦袋了!
不意外........肉包鐵 又喜歡把自己生命交給別人............

煞車很難嗎

違停是 錯 但你40公尺以前就知道車子違停在那 還要硬卡 不是想自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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