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上,確定對方來者不善,長輩是教用汽車當武器,撞開逃去安全的地方行車紀錄器很方便,可以當佐證,對方拿武器就有理由可以說明還記得年輕的時候台中市流行飆車,後來飆車族還會帶武器,我們開小貨車去湊熱鬧我小舅說,他打我們或攔我們就撞下去車子可以保護你,更可以重傷對方
seatree wrote:亮武器出來就要有跟人(恕刪) +1.....如果沒有還手的心理準備跟身體素質.....建議待在車上報案就好...看過太多 下車還嘴被扁更慘的網路影片.....還有帶雞絲頭威風下車 最後把雞絲頭丟進分隔島 還要鞠躬道歉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