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tp66107 wrote:我問了很多保險員他們竟然都是覺得申訴後不太會改判,不建議我多花3000元申訴 建議你聽保險員的話 .....開車就是要等右側機車全部過完後,才能右轉。不然在你車身旁的機車,要閃到哪裡去?斑馬線如果有行人,也必須等他們過完才能右轉。怕你不知道,順便說一下 ....
這種車禍大多是七三分責原因或許不是轉彎車vs直行車而是 未受傷vs受傷傷者為大的概念很抱歉這就是鬼島司法換成樓主騎機車右轉~被右後方直行汽車撞下去變成是對方賠樓主(相同的行車動態~因為傷者不同~而有不同的肇責~根本不是論路權~而是看誰有受傷)鬼島司法很多都是傷者為大的概念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只是一個虛名.方便寫判決書而已
這種事故就算有一成責任我都嫌太多同車道前車轉彎如果還要讓後車那幹嘛還前分後關係?以後在後面的機車看到前車想轉彎都強行從側面撞上去就好了這樣子搞假車禍讓你想辯都沒的辯台灣人的用路習慣已經夠差了一堆機車都騎在路肩騎在路肩都算了.都還不是要轉彎的讓你在車道上的車.想右轉彎也沒辦法轉現在是怎樣?還要演變成前車也要讓後車了是嗎?
jeel54321 wrote:建議你聽保險員的話 (恕刪) 無言…現在樓主說的是,機車是在他車子的後方,他右側沒機車才右轉的,猜測後方機車是想鑽右側超車,沒想到車子是要右轉,才會撞上,警察的初判表又寫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樓主才會想說要申請鑑定看看,畢竟他認為是前後車的關係,不是你所說的"身旁有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