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f3164 wrote:讓世界看見台灣違停亂象 看見了啊,歐洲、日本,都建議來台灣要很小心,交通的亂象,世界早就在防了。無限期加強檢舉,讓世界看見台灣笑死人的一面,就是停車後要掀後車蓋,或在車牌上蓋白布。笑死人囉。
不是只有電腦前的作業,2萬件1件5分鐘好了!一共是10萬分鐘,是1666小時,一天工作8小時是208天,更何況處理一件應該不只5分鐘。這數字不會平均分配在苗栗縣,應該是集中在人最多的城鎮市,又要處理電腦,又要到現場。最麻煩的是--"檢舉者大都以簡訊方式檢舉,走到哪就檢舉到哪,讓各轄區的員警疲於奔命,甚至有人會指揮員警辦事,如不要鳴笛、直接開單,檢舉人則在一旁觀看,若不從就會利用1999或縣長、縣警局長信箱等方式投訴員警"工作一直被打斷,這樣怎麼工作。不要看完標題就回文,很難嗎?
一年2萬件用600元來算,政府就可入賬1200萬元,扣掉掛號費跟紙張耗材等成本,絕對淨賺1000萬以上!就累炸幾個基層員警而已,這算個屁事啊!政府才巴不得檢舉魔人越多越好,只是為了選票,高官/民代偶爾要出來說點套話表示重視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