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ners wrote:
那如果他要轉入的小巷子是單行道呢...
那個好像本來就是單行道應該不能進入..
我覺得他比較像想要右迴旋逆向去買檳榔攤...


單行道在逆向路口會有禁止通行的標示牌(如附圖),
但樓主的圖似乎無此標示,
且路口停止線只有一半,
看起來應該是可供雙向行駛,
只是比較小條的道路!

ps.
如果我自己的行車紀錄器,
錄出來的影片是像樓主那樣,
一定立刻把它給換掉!

裝行車紀錄器就是為了記錄清楚的畫面,
當發生事故時保留完整過程,
既然決定要裝,
就不要為了省錢,去裝一個錄不清楚的機器!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我應該提供此影像擋嗎...還是跟警察說撞壞了..提供記錄器這樣對我有比較有利嗎?

有利不利不是都應該提供給警方釐清嗎?
#12是的,路非常小大約3-5米,我知道禁止標示的牌...但我印象中從幼時真的鮮少會有人這樣轉進去...都是從裡面出來比較多...
謝謝各位網友回覆,小妹收益良多...至少躲過一劫平安就好...財損與責任都給保險與律師和法官去判處理吧...我覺得把所有影像證據都提供給警方,只希望對方也願意負起責任...
今年滿20要去考大型重型機車駕照時,一定要學更多防禦駕駛與安駕的觀念...再次感謝大家的指點與幫忙...謝謝大家,祝新年快樂虎年行大運.
CYH666
不考慮直升汽車嗎?告別機車比較安全。妳看到對方無傷,妳是昏迷…
stoners wrote:
但我印象中從幼時真的鮮少會有人這樣轉進去...
都是從裡面出來比較多...


像這種小路,
一般只有在地人、附近住戶,
且需抄近路時才會轉入,
既然沒有進止進入的標示,
代表該道路還是可以雙向通行!
(即使某個方向很少車輛行駛)

回到樓主提供的影片,
有可能該條小路對向剛好有車過來,
白車是在路口等待車輛出來,
或等空間夠大時才轉進去!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我覺得白車找路機會較大..因為車禍當下我的車是往小路倒的,也很慶幸往前是撞圍牆,往後是掉大水圳...我剛好在路中停下..直到我拽起手機爬到旁邊報案,白車此時很明顯停頓猶豫要不要下車..結果一陣子是倒車駛離現場...到那時小巷都沒有汽機車經過...他就留我在那邊哀嚎😢是讓我與家人目前最不想調解的主因...我個人覺得這單就實務上肇事逃逸應該是可以認定的吧..畢竟車禍很明顯了他也不是那種擦撞大車沒感覺...過失傷害都造成了跑掉不算肇逃有點不合理啊啊...還是很謝謝廣大網友,看起來我站得住的地方是他未打方向燈與肇事逃逸了...今天家人有去幫我拜拜,謝謝神明保佑...回想還是很慶幸..
愛甲PPLS wrote:
有利不利不是都應該提供給警方釐清嗎?

May30
「得」與「應」分一下好不好。
愛甲PPLS
那我請問你樓主這件案件警方不會問有沒有行車記錄器?警察跟你要你能拒絕?得扣留之是依案情警方決定要不要去扣留,不是給你決定自己要不要交給警方,既然這樣沒違規坦蕩蕩的我叫樓主提供有何問題?
肇事逃逸基本上他就輸了
grandaurore
無肇責就不算肇事逃逸,釋字777
許多臺灣人都被政府訂定的莫名其妙法規給洗腦,
路上時常看到一群機車擠在窄窄的慢車道(機車道?)搶空間,
但快車道卻沒什麼汽車在走,
且只有少數機車會騎在快車道(非禁行機車道),
難道這樣會比較安全?

雖然我不是騎大型重機,
但只要情況許可,
我一定會騎在禁行機車以外的最內側車道,
除了視線較佳,可提早為複雜的路況預做準備,
更可減少被右轉車輛擊落的機會!

前方車輛會減速或停下來,尤其在路口,
一定是有某個原因(轉彎、找路、等行人、三寶...等),
無論哪一種,都要先確認狀況後,再採取下一步動作,
千萬不要傻傻的直接加速超過去,
否則不是傷到別人就是傷了自己,
發生意外是遲早的事!

此外,
除非自己反應夠快、煞車技巧夠好,
遇到任何突發狀況都能立刻煞停,
否則最好視線看遠一點,不要只注意眼前那部車,
這樣才能提早減速,減少意外的發生!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愛喝氣泡水小妹
謝謝大大🙏您的觀點跟我的家人講的非常相似!知道了,未來會改進...
看完影片
能確定對方沒打方向燈
要是有打就不會發生這事了
而不管誰對誰錯,只要發生車禍就要留在現場
何況有人受傷,就肇事逃逸
grandaurore
無肇責就不算肇事逃逸,釋字777
愛喝氣泡水小妹
沒有打燈即右轉,這樣就有責任了吧,就不適用777釋字
反正都報警了,就交給警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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