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我遇到跟你一模一樣的問題我是在國三時有台CRV從交流道超速從槽化線衝出來擦點撞到我氣到生平第一次檢舉但是我的行車紀錄器因為時間沒有準所以跟我上網檢舉的資料時間不符合收到的回信跟你一樣因為時間不符部予以舉發我說我可以補資料一樣回答時間超過7天是白河分隊處理的所以記得要把行車紀錄器的時間調整好
鄭傑在捷運車廂內殺人的監識器畫面,時間保證也是不準的,法官一定不會理會時間是否有準的問題,只會認定是否有違法行為。交通違規也是,跟時間無涉的違規,違規者上訴到法院時,法官也不會去看檢舉影片的時間,只會看違規事實是否存在。判決書很多,尤其是檢舉者檢舉闖越平交道,警方一定也會附上平交道的警用監視器畫面左証,警用監視器影片的時間往往都會與檢舉者影片時間有落差,甚至我看過差12小時,法院通通不會理會,違規者敗訴居多。
沒辦法,生氣也沒用公務員有他們的難處,"依法行政"只要是白紙黑字的,就算他們知道你是對的,他們也不能擅自決定萬一,被檢舉人申訴,調記錄出來,發現內容填具不實結果警察受理開單,最後出事的是警察我之前也是一個不注意,日期對,但時間選擇不對,就被退回所以,想要檢舉,不要拖太久,且送出前,務必再三檢查核對
先不討論是否警察偷懶。要檢舉又不寫好,再來抱怨被警察退件,不給機會補正。那你可以一開始就自己做好,不要為難別人嗎? 假如今天給你補正,這件要補正,那件也要補正,一堆待處理,也不知道民眾民國幾年會來補正,這樣會積壓多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