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民很多這個社會仇恨值很高以後不用來這問了那個地方不是車道吧?那哪有妨礙他車通行?去申訴第一張看看然後每天到固定地方檢舉垃圾人放交通錐,請環保局來除走晚上看該處有沒有停車順便拿捲尺量是不是有超過路邊40公分超過拍照直接檢舉這個如是我我一定會報復回來的
6183b9 wrote:我今天收到二張罰單第(恕刪) 我覺得你應該要繼續停在那裡~最好每天都去停在那裡~這樣你就會知道~還有沒有別的名目可以開罰單給你了~然後每張罰單都去申訴~相信你就可以獲得很多的知識~
林朝洋 wrote:酸民很多這個社會仇恨值很高以後不用來這問了那個地方不是車道吧?那哪有妨礙他車通行?去申訴第一張看看然後每天到固定地方檢舉垃圾人放交通錐,請環保局來除走晚上看該處有沒有停車順便拿捲尺量是不是有超過路邊40公分超過拍照直接檢舉這個如是我我一定會報復回來的 林大可能很久沒有收過罰單,樓主的罰單左上角的格子寫"逕行舉發",表示是警察自己採證後開出來的罰單,如果是民眾檢舉的罰單,罰單左上角的格子會多出"民眾檢舉"的字樣,一大堆人說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浮濫,看起來還有很多人沒收到過民眾檢舉的罰單,實在不知道民眾檢舉是怎麼浮濫?不知道林大的報復方式是要到警察局丟汽油彈嗎?
+1樓主可以搬到竹北市的文興路一段二段近高鐵站路邊違停很幸福,不須擔心被開單,警車開過去多半像是逛大街似的視而不見anne0904 wrote:照片裡還有兩個三角錐,看來是車開走,三角錐就留著佔位的路霸。逕行舉發是警察到場開單,八成是附近居民不爽了,直接報警還取締,不然依照台灣警察的怠惰,哪會那麼閒連兩天來。